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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礼记序说1154年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四八 创作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闻之,学者博学乎先王六艺之文,诵焉以识其辞,讲焉以通其意,而无以约之,则非学也。
故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
何谓约?
礼是已。
礼者,履也,谓昔之诵而说者至是可践而履也。
故夫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颜子之称夫子亦曰:「博我以文,约我以礼」。
礼之为义,不其大哉!
然古礼非必有经,盖先王之世,上自朝廷,下达闾巷,其仪品有章,动作有节,所谓礼之实者,皆践而履之矣。
故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待其人而后行」,则岂必简策而后传哉?
其后礼废,儒者惜之,乃始论著为书,以传于世。
今《礼记》四十九篇,则其遗说,已学而求所以约之者,不可以莫之习也。
今柯君直学将为诸君诵其说而讲明之,诸君其听之毋忽《易》曰:「知崇礼卑」。
礼以极卑为事,故自饮食居处、洒扫欬唾之间,皆有仪节。
闻之若可厌,行之若琐碎而不纲,然唯愈卑故愈约,与所谓极崇之智,殆未可以差殊观也。
夫如是,故成性存存而道义出矣。
此造约之极功也,诸君其听之毋忽。
新安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四。又见《群书考索》别集卷一三,《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一一一、礼仪典卷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