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禘祫议1194年12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四○、《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九、《群书考索》别集卷一四、《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外集卷八、《文献通考》卷九一、《南宋文范》卷五二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诸侯、大夫、士降杀以两。
而《祭法》又有「适士二庙,官师一庙」之文。
大抵士无太祖,而皆及其祖考也(郑氏曰:「夏五庙,商六庙,周七庙。」今按,《商书》已云七世之庙,郑说恐非。颜师古曰:「父为昭,子为穆,孙复为昭。昭,明也。穆,美也。后以晋室讳昭,故学者改昭为韶。」)
其制皆在中门外之左,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别有门垣。
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博士孙毓议)
天子太祖百世不迁,一昭一穆为宗,亦百世不迁(宗亦曰世室,亦曰祧。郑注《周礼》守祧曰宗,亦曰祧,亦曰世室。《周礼》有守祧之官,郑氏曰:「远庙为祧,周为文武之庙,迁主藏焉。」又曰:「迁主所藏曰祧。先公之迁主藏太祖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于文武之庙。群穆于文,群昭于武。」《明堂位》有文世室、武世室,郑氏曰:「世室者,不毁之名也。」)
二昭二穆为四亲庙,高祖以上亲尽,则毁而递迁。
昭常为昭,穆常为穆(昭之二庙,亲尽则毁,而迁其主于昭之宗。曾祖迁于昭之二,新入庙者祔于昭之三,而高祖及祖在穆如故。穆庙亲尽放此。新死者如当为昭,则祔于昭之近庙,而自近庙迁其祖于昭之次庙,而于主祭者为曾祖;自次庙迁其高祖于昭之世室,盖于主祭者为五世而亲尽故也。其穆之两庙如故不动,其次庙于主祭者为高祖,其近庙于主祭者为祖也。主祭者没,则祔于穆之近庙,而递迁其上放此。凡毁庙迁主,改涂易穆,示有所变,非尽毁也。见《谷梁传》及注。)
诸侯则无二宗,大夫则无二庙。
其迁毁之次,则与天子同(传:毁庙之主藏太祖。)
《仪礼》所谓「以其班祔」,《檀弓》所谓「祔于祖父」者也(《曲礼》云:「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郑氏云:「以孙与祖昭穆同也。」周制,自后稷为太祖,不窟为昭,鞠为穆,以下十二世至太王复为穆,十三世至王季复为昭,十四世至文王又为穆,十五世至武王复为昭。故《书》称文王为穆考,《诗》称武王为昭考,而《左氏传》曰:「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又曰:「管蔡鲁卫,文之昭也。邗晋应韩,武之穆也。」盖其次序一定,百世不易,虽文王在右,武王在左,嫌于倒置,而诸庙别有门垣,足以各全其尊,初不以左右为尊卑也。)
三代之制,其详虽不得闻,然其大略不过如此。
汉承秦敝,不能深考古制,诸帝之庙各在一处,不容合为都宫,以序昭穆韦玄成传云:「宗庙异处,昭穆不序。」但考周制,先公庙在岐周,文王在丰,武王在镐,则都宫之制亦不得为,与汉亦无甚异,未详其说。)
贡禹、韦玄成、匡衡之徒虽欲正之,而终不能尽合古制,旋亦废罢。
汉明帝又欲遵俭自抑,遗诏无起寝庙,但藏其主于光武中,更衣别室。
其后章帝又复如之,后世遂不敢加,而公私之庙皆为同堂异室之制(见《后汉·明帝纪》、《祭祀志》。志又云:「其后积多无别,而显宗但为陵寝之号。」)
自是以来,更历魏、晋,下及隋、唐,其间非无奉先思孝之君,据经守礼之臣,而皆不能有所裁正其弊,至使太祖之位下同孙子,而更僻处于一隅,既无以见其为七庙之尊,群庙之神则又上厌祖考,而不得自为一庙之主。
以人情而论之,则生居九重,穷极壮丽,而没祭一室,不过寻丈之间,甚或无地以容鼎俎而阴损其数。
孝子顺孙之心,于此宜亦有所不安矣。
肆我神祖,始独慨然,深诏儒臣,讨论旧典,盖将以远迹三代之隆,一正千古之缪,甚盛举也。
不幸未及营表,世莫得闻,秉笔之士又复不能特书其事,以诏万世,今独其见于陆氏之文者为可考耳。
然其所论昭穆之说,亦未有定论。
图说在后独原庙之制,外为都宫而各为寝庙门垣,乃为近古。
但其礼本不经,仪亦非古,故儒者得以议之。
李清臣所谓略于七庙之室而为祠于佛老之侧,不为木主而为之象,不为禘祫烝尝之祀而行一酌奠之礼,杨时所谓舍二帝三王之正礼而从一缪妄之叔孙通者,其言皆是也。
然不知其所以致此,则由于宗庙不立而人心有所不安也。
不议复此,而徒欲废彼,亦安得为至当之论哉?
王者始受命、诸侯始封之君,皆为太祖,以下五世而迭毁。
毁庙之主藏太祖,五年而再殷祭,言一禘一祫也。
祫祭者,毁庙与未毁庙之主皆合食于太祖,父为昭,子为穆,孙复为昭,古之正礼也。
韦玄成、刘歆庙数不同,班固以歆说为是。
今亦未能决其是非,姑两存之。
至于迁毁之序,则昭常为昭,穆常为穆。
假令新死者当祔昭庙,则毁其高祖之而祔其主于左祧,迁其祖之主于高祖之故庙,而祔新死者于祖之故庙。
即当祔于穆者,其序亦然。
盖祔昭则群昭皆动而穆不移,祔穆则群穆皆移而昭不动。
故虞之明日,祔于祖父,盖将代居其处,故为之祭,以告新旧之神也。
今以周室世次为图如右。
所谓高祖以上亲尽当毁,虞之明日,祔于祖父者也。
元丰议礼,何洵直、张璪以此为说,而陆佃非之曰:「昭穆者,父子之号。
昭以明下为义,穆以恭上为义。
方其为父,则称昭,取其昭以明下也。
方其为子,则称穆,取其穆以恭上也。
岂可胶哉?
坛立于右,墠立于左,以周制言之,则太王亲尽,去右坛而为墠。
王季亲尽,去左祧而为坛。
左右迁徙无嫌」。
又曰:「显考、王考庙与左祧为昭,皇考、考庙与右祧为穆。
如曰成王之世武王为昭,文王为穆,则武不入考庙而入王考庙矣」。
此皆为说之误。
殊不知昭穆本以庙之居东居西、主之向南向北而得名,初不为父子之号也。
必曰父子之号,则穆之子又安可复为昭哉?
坛墠之左右,亦出先儒一时之说,《礼经》非有明文也。
政使果然,亦为去庙之后,主藏夹室而有祷之祭。
且坛、墠又皆一而已,昭不可以越坛而径墠,穆不可以有坛而无墠,故迭进而无嫌,非若庙之有昭穆而可以各由其序而递迁也。
又况昭穆之分,自始封以下入庙之,便有定次,后虽百世不复移易,而其尊卑,则不以是而可紊也。
成王之世,文王为穆,而不害其尊于武;
武王为昭,而不害其卑于文。
非谓之昭即为王考,谓之穆即为考庙也。
且必如说,新死者必入穆庙,而自其父以上,穆迁于昭,昭迁于穆,祔一神而六庙皆为之动,则其祔也,又何不直祔于父,而必隔越一世以祔于其所未应入之庙乎?
又言曰:「假令甲于上世之次为穆,今合堂同食,实属父行。
乙于上世之次为昭,今合堂同食,实属子行。
则甲宜为昭,乙宜为穆,岂可远引千岁以来世次,覆令甲为右穆,乙为左昭,以紊父子之序乎」?
此亦不晓前说之过也。
盖昭穆之次既定,则其子孙亦以为序。
《礼》所谓昭与昭齿,穆与穆齿,传所谓太王之昭,王季之穆,文之昭,武之穆者是也。
如必以父为昭而子为穆,则太伯、虞仲乃太王之父,而文王反为管、蔡、鲁、卫之子矣,而可乎哉?
且一昭穆也,既有上世之次,又有今世之次,则所以序其子孙者,无乃更易不定而徒为纷纷乎?
曰:「然则庙之迁次,如图可以见矣。
子孙之序,如所驳,得无真有难处者耶」?
曰:「古人坐次或以西方为上,或以南方为上,未必以左为尊也。
且又安知不如祫之位乎祫有图在后。)」?
昭穆之不为尊卑,说已前见。
其大祫,则始封以下以次相承,亦无差舛。
张璪以为四时常祀各于其庙,不偶坐而相临。
武王进居王季之位,而不嫌尊于文王
及合食乎祖,则王季、文王更为昭穆,不可谓无尊卑之序者,是也。
但四时之祫不兼毁庙之主,则右无昭而穆独为尊之,若两世室之主,则文常为穆而武常为昭也。
陆佃以为毁庙之主有不皆祫之时难之,而未见之所以对也。
予窃以为以上世之次推之,一昭一穆,固有定次,而其自相为偶,亦不可易。
但其散居本庙,各自为主而不相厌,则武王进居王季之位而不嫌尊于文王
及其合食于祖,则王季虽迁,而武王自当与成王为偶,未可以遽进而居王季之处也。
文王之为穆,亦虚其所向之位而已。
则虽北向,而何害其为尊哉?
作此图以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