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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辞后语目录序1199年2月6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二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六、《楚辞后语》卷首、《古今事文类聚》后集卷一二、《群书考索》续集卷一七、《古今图书集成》文学典卷一八四、道光《安徽通志》卷三五三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右《楚辞后语目录》,以晁氏所集录《续》、《变》二书刊补定著,凡五十二篇。
晁氏之为此书,固主于辞,而亦不得不兼于义。
今因其旧,则其考于辞也宜益精,而择于义也当益严矣。
此余之所以兢兢而不得不致其谨也。
屈子者,穷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之词也,故今所欲取而使继之者必其出于幽忧穷蹙、怨慕凄凉之意,乃为得其馀韵。
而宏衍钜丽之观,欢愉快适之语,宜不得而与焉。
至论其等,则又必以无心而冥会者为贵。
其或有是,则虽远且贱,犹将汲而进之。
一有意于求似,则虽迫真如杨柳,亦不得已而取之耳。
若其义,则首篇所著荀卿子之言指意深切,词调铿锵。
君人者诚能使人朝夕讽诵,不离于其侧,如卫武公之抑戒,则所以入耳而著心者,岂但广厦细旃、明师劝诵之益而已哉!
此固余之所为眷眷而不能忘者。
若《高唐》、《神女》、《李姬》、《洛神》之属,其词若不可废,而皆弃不录,则以义裁之,而断其为礼法之罪人也。
高唐》卒章虽有「恩万方,忧国害,开圣贤,辅不逮」之云,亦屠儿之礼佛,倡家之读《礼》耳,几何其不为献笑之资,而何讽一之有哉!
息夫躬柳宗元之不弃,则晁氏已言之矣。
至于扬雄,则未有议其罪者。
而余独以为是其失节亦之俦耳。
犹知愧而自讼,若则反讪前哲以自文,宜又不得与比矣。
今皆取之,岂不以夫琰之母子无绝道,而于则欲因《反骚》而著苏氏、洪氏之贬词,以明天下之大戒也?
陶翁之词,晁氏以为中和之发,于此不类,特以其为古赋之流而取之,是也。
抑以其自谓灾臣,耻事二姓而言,则其意亦不为不悲矣。
序列于此,又何疑焉?
至于终篇特著张夫子、吕与叔之言,盖又以告夫游艺之及此者,使知学之有本而反求之,则文章有不足为者矣。
其馀微文碎义,又各附见于本篇,此不暇悉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