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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仲至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九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四、《古今事文类聚》别集卷一○、《经世八编》卷二七八、《古今尺牍清裁》卷五五、《古今图书集成》文学典卷一九九、嘉庆《武义县志》卷一○
递中两辱惠书,并有诗筒之况,意勤矣。
又知小侄刘亲皆以垂念之故,得以窃食,益深感愧。
信后清和,恭惟幕府有相,起处佳福。
所需恶语,尤不鄙。
此于吾人岂有所爱?
但近年此等一切废置,向已许为放翁作《老学斋铭》,后亦不复敢著语。
高明应已默解,不待缕缕自辨数也。
抑又闻之,古之圣贤所以教人,不过使之讲明天下之义理,以开发其心之知识,然后力行固守,以终其身。
而凡其见之言论、措之事业者,莫不由是以出,初非此外别有岐路可施功力,以致文字之华靡、事业之恢宏也。
故《易》之《文言》于《乾》九三实明学之始终,而其所谓忠信所以进德者,欲吾之心实明是理而真好恶之,若其好好色而恶恶臭也。
所谓修辞立诚以居业者,欲吾之谨夫所发,以致其实,而尤先于言语之易放而难收也。
其曰修辞,岂作文之谓哉。
今或者以修辞名左右之斋,吾固未知其所谓。
然设若尽如《文言》之本指,则犹恐此事当在忠信进德之后,而未可以遽及。
若如或者赋诗之所咏叹,则恐其于乾乾夕惕之意又益远而不相似也。
鄙意于此深有所不能无疑者,今虽不敢承命以为记,然念此事于人所关不细,有不可以不之讲者,故敢私以为请。
幸试思之而还以一言,判其是非焉。
至于佳篇之贶,则意益厚矣。
顾惟顿拙,于此岂敢有所与?
三复以还,但知赞叹而已。
然因此偶记顷年学道未能专一之时,亦尝间考诗之原委,因知古今之诗凡有三变。
盖自书传所记,虞夏以来,下及魏晋,自为一等;
自晋宋间以后,下及唐初,自为一等;
以后,定著律诗,下及今日,又为一等。
然自唐初以前,其为诗者固有高下而法犹未变。
至律诗出,而后诗之与法始皆大变。
以至今日,益巧益密,而无复古人之风矣。
故尝妄欲抄取经史诸书所载韵语,下及《文选》、汉魏古词,以尽乎郭景纯陶渊明之所作,自为一编,而附于三百篇、《楚辞》之后,以为诗之根本准则。
又于其下二等之中择其近于古者,各为一编,以为之羽翼舆卫(且以李杜言之,则如李之古风五十首,杜之《秦蜀纪行》、《遣兴》、《出塞》、《潼关》、《石濠》、《夏日》、《夏夜》诸篇。律诗则如王维韦应物辈,亦自有萧散之趣,未至如今日之细碎卑冗,无馀味也。)
其不合者则悉去之,不使其接于吾之耳目而入于吾之胸次。
要使方寸之中无一字世俗言语意思,则其为诗不期于高远而自高远矣。
然顾为学之务有急于此者,亦复自知材力短弱,决不能追古人而与之并,遂悉弃去,不能复为。
况今老病,百念休歇,宁尚复语此乎?
然感左右见顾之重,若以为可语此者,故聊复言之,恐或可以少助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之势也。
来喻所云漱六艺之芳润以求真澹,此诚极至之论。
然恐亦须先识得古今体制,雅俗乡背,仍更洗涤得尽肠胃间夙生荤血脂膏,然后此语方有所措。
如其未然,窃恐秽浊为主,芳润入不得也。
近世诗人正缘不曾透得此关,而规规于近局,故其所就皆不满人意,无足深论。
然既就其中而论之,则又互有短长,不可一概抑此伸彼。
况权度未审,其所去取又或未能尽合天下之公也。
此说甚长,非书可究。
他时或得面论,庶几可尽。
但恐彼时且要结绝修辞公案,无暇可及此耳。
记文甚健,说尽事理。
但恐亦当更考欧曾遗法,料简刮摩,使其清明峻洁之中自有雍容俯仰之态,则其传当愈远而使人愈无遗憾矣。
僭易并及,愧悚之深。
不审明者于意云何,亦幸有以反覆之也。
长溪王君之诗竟如何?
此有一黄子厚者,其诗自楚汉诸作中来,绝不类世人语,人亦少能知之。
近以社仓出内讥察不谨,狼狈忧郁,以至于死,甚可伤也。
放翁诗书录寄,幸甚。
此亦得其近书,笔力愈精健。
顷尝忧其迹太近,能太高,或为有力者所牵挽,不得全此晚节,计今决可免矣。
此亦非细事也。
仙游之政,无人肯为推出,此理势之常,无足怪者。
况在渠家法,又自不当计此耶。
偶得浙漕去秋策问,谩录去,不知曾见之否?
清议固知不可泯灭,然能出此,亦不易也。
熹病益甚,跬步不能自致,而神昏气痞,支体酸痛,殆非久作人间客者矣。
休致之请,前月初间附便以行,至今寂然,未闻可报,恐所附人迟滞不达。
设更淹留,当自有台劾施行,不待催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