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潘恭叔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四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群书考索》别集卷六、《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一五四
《诗》备六义之旨。
六义次序,孔氏得之。但六字之旨极为明白,只因郑氏不晓《周礼》《籥章》之文,妄以《七月》一诗分为三体,故诸儒多从其说,牵合附会,紊乱颠错,费尽安排,只符合得郑氏曲解《周礼》一章,而于《诗》之文义意旨了无所益。故鄙意不敢从之,只且白直依文解义。既免得纷纭,枉费心力,而六义又都有用处,不为虚设。盖使读《诗》者知是此义,便作此义,推求极为省力。今人说《诗》空有无限道理,而无一点意味,只为不晓此意耳。《周礼》以六诗教国子,亦是使之明此义例,推求《诗》意,庶乎易晓。若如今说,即是未通经时无所助于发明,既通经后徒然增此赘说。教国子者,何必以是为先?而《诗》之为义,又岂止于六而已耶?《籥章》之《豳雅》、《豳颂》,恐《大田》、《良耜》诸篇当之。不然,即是别有此诗而亡之,如王氏说。又不然,即是以此《七月》一篇吹成三调,词同而音异耳。若如郑说,即两章为《豳风》,犹或可成音节。至于四章半为《豳雅》,三章半为《豳颂》,不知成何曲拍耶?
《关雎》疑周公所作。
凡言「风」者,皆民间歌谣,采诗者得之,而圣人因以为乐,以见风化流行,沦肌浃髓而发于声气者如此。其谓之《风》,正以其自然而然,如风之动物而成声耳。如《关雎》之诗,正是当时之人被文王、太姒德化之深,心胆肺肠一时换了,自然不觉形于歌咏如此。故当作乐之时,列为篇首,以见一时之盛,为万世之法,尤是感人妙处。若云周公所作,即《国风》、《雅》、《颂》无一篇是出于民言,只与后世差官撰乐章相似,都无些子自然发见活底意思,亦何以致移风易俗之效耶?
《卷耳》诗疑文王征伐四方、朝会诸侯时后妃所作。
《卷耳》诗恐是文王征伐四方、朝会诸侯时后妃所作。首章来喻得之,后三章疑承首章之意而言,欲登高望远而往从之,则仆马皆病而不得往,故欲酌酒以自解其忧伤耳。大意与《草虫》等篇相似。又《四愁诗》云:「我所思兮在太山,欲往从之梁父艰」,亦暗合此章耳。
《樛木》序文。
有嫉妒之心,则必无逮下之思矣。此序却未有害也。
《螽斯》序文。
《螽斯》不妒忌,未有以察之。小序又非的确可信之书,诗中亦无不妒忌之意,但见其众多和集之状,如人之不妒忌耳。
《桃夭》诗曰华,曰叶,自其生意之所及以至无所不及,言室家、家室、家人,亦其德之所及以至无所不及也。一则生意浸大,一则德意浸广,宛转取譬,此言意之所以无穷也。
《桃夭》序文首句恐已涉附会矣,他说得之。
《羔羊》之序与《桃夭》相似,《二南》篇中类多如此委蛇。如毛氏说,即于「正直」二字意尤亲切。然小序本未必能尽《诗》意,即郑、张二说,意亦自佳,更须审择取舍。或兼存而自为一义不妨,不可彊合为一说也。
「振振君子」,即是家室思念君子。不著其恶而著其善,盖居者念行者,事之常也。
《殷其雷》本无著其恶之意,不必为此说。但如《死麇》之「吉士」,《日月》之「德音」,则须说破耳。
《摽有梅》上二句盖言男女之念,人皆有之,而若是者,皆女子之发乎情而不能以自达者也。下两句盖言必待媒妁之言、婚礼之备而后可行,亦止乎礼义之谓也。此诗即人情之近以感切当时之为人父母者,使之婚姻之不失其时而已。或曰是皆当时女子自赋之辞,则不足以为《风》之正经矣。
发乎情,止乎礼义之说甚善,感切人之父母却恐未必有此意。或是女子自作,亦不害。盖里巷之诗但如此,已为不失正矣。
《小星》兼取程说,甚善。
「江沱」之序恐未安。又始则不能无悔,至不我与则随其所遇而安,终不我过则处之已熟,知其无可奈何,无复忧虑。「啸」如渊明之「舒啸」。
小序固不足信,然谓江沱之间,则未有以见其不然。盖或因其所见山川以起兴也。「其后也悔」,「其后也处」两句,若如今说,以为媵之自言,则「后」字不通。而三章「其」字皆指物之称,亦非所以自命也。《集传》「啸」字之义,向来伯恭深以为然。《野有死麇》,言彊暴者欲以不备之礼为侵凌之具者,得之。《驺虞》驱发之说,近亦疑之。《楚词》云:「君王亲发兮惮青兕」,此为发矢之义明矣。然旧说虞人翼五豝以待公射,中则杀一而已,恐文势不顺。疑此亦为禽兽之多,见蒐田以时,不妄杀伐。至于当杀而杀,则所谓取之以时,用之以礼,固不病其杀之多也。盖养之者仁也,杀之者义也,自不相妨,不必曲为之说。兼文势如此乃顺,如杜诗「一箭正坠双飞翼」之比。若如所解,即当先言「五豝」而后言「一发」,乃可通耳。
疑《何彼秾矣》。
《何彼秾矣》此诗义疑,故两存之。东迁之初,王室犹未甚卑也,王命诸侯固有不斥其名者。如微子、毕公之类。文侯当时既有大功,称字或是礼秩当然,未可便为王室衰弱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