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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免直秘阁 其一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二、《朱子奏议》卷一三、康熙《西江志》卷一四八、《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九○、雍正《江西通志》卷一一九、同治《南康府志》卷二一
右,熹准七月十八日尚书省劄子,七月十七日,三省同奉圣旨,以熹昨任南康军日,修举荒政,民无流殍,可除直秘阁者。
熹闻命震惊,受恩感激,有不知所以言者。
然窃伏念熹昨以非才,误蒙任使,不能布宣德意,以惠远民,乃以刑政失中,招致殃咎,赤地千里,民不聊生,据罪论刑,岂容幸免!
政使粗能措画,不致大段狼狈,亦是职守之常,何足补塞愆负?
而况蠲阁租税,拨赐钱米,许借上供钱物,籴米赈粜,皆是圣主天地贶施非常之恩,官吏于此,岂有丝毫之力?
至于劝谕富民发廪粜济,亦是圣朝不爱官爵,以救民命,颁下赏格,极于醲厚,以故富民观感视效,始肯竭其囷仓累岁之积,以应公上一旦之须,亦非官吏之力所能及也。
然其赈济人户,初无致旱之罪,今又不取一钱,而捐米四五千石,方得一官,自私家言之,其数亦已多矣。
此则在所当赏而不可缓者,非一时官吏有罪无功之可比也。
今熹幸际隆宽,曲加容贷,更蒙除用,已极叨踰。
今者又被圣恩,复有上件除命,而熹前所奏南康军赈济人户张世亨等四名,合依元降赏格补授文武官资者,有司顾以微文沮却其事,至今未见报行推赏指挥
是乃圣主过恩,既赏于其所当罪,而有司失信,反吝于其所当赏。
熹虽至愚,于此窃有所不安者。
所有降到省劄,不敢祗受,已送建宁府寄纳军资库
谨具状申尚书省,欲望朝廷洞照诚悃,特为敷奏,许赐收回。
仍检会今年闰三月南康军奏及熹独衔奏状,详酌所陈事理,如是节次官司果是固为邀阻,至今不为保明推赏,即将张世亨等并为敷奏,依熹所乞,不候诸司保明,特与先次依格等第推赏,直降付身,令本军日下当官给赐。
是则不惟熹之私义得以自安,亦庶几自今以来,州郡长吏奉法遵职,务格和平,不至幸民之灾,自图身利。
不惟此四人者早蒙圣恩,免有邀阻乞觅之扰,父子兄弟感戴无穷,而万一不幸四方复有水旱饥馑之灾,亦使其他富民知所激励,易为劝诱,贫者有所恃赖,不复流移,其利非止一端而已也。
狂妄僭率,干冒朝听,祈恩俟罪,不任恳切恐惧之至。
谨状。
〔小帖子〕税户张世亨赈济五千石,依格乞补承节郎
税户刘师舆赈济四千石,依格乞补承信郎
进士张邦献赈济五千石,依格乞补迪功郎
待补太学生黄澄赈济五千石,依格乞补迪功郎
右具如前。
伏念熹罢官还家,旧任别无绾系,只此一事未了。
初谓朝廷赏格必非虚文,不谓今乃以此自陷于罔民之罪,每一思之,如负芒刺。
顾以居闲,不敢陈请。
今者幸因辞免恩命,得效一言。
过此则分守有拘,又将无以自达。
切望钧慈早赐垂念,千万幸甚。
如是四人近日皆已得沾恩赏,不曾报行,即熹屏居深山,探问不实之罪,亦乞矜贷。
而其所乞辞免恩命,与此事体自不相须,更望力赐开陈,期于得请,乃为厚幸。
伏乞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