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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塘庙记 南宋 · 陈居仁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八三、雍正《浙江通志》卷二二○
仇公讳悆字泰然青州益都人
大观三年登第,历官县令者三,皆有善政。
绍兴初,知明州,治总大纲,严而不苛,吏民安之。
州罹兵火,学宫州廨一时重建,不取一毫于民而成。
岁歉,发官储以赈粜,全活甚众。
朝廷闻之,进秩一等。
绍兴四年,公帅淮西刘豫子麟导金虏入寇,陷寿春,公欲袭复之,密料庐、寿兵得数百,益乡兵二千,出奇直抵寿春城下。
三战贼皆北,却走渡淮,俘馘甚众,获器械数千,焚粮船百馀艘,并得其伪檄上之。
又降渤海首领二人。
数日,麟复益以步骑数千,虏酋兀术为之殿,公追败之合肥之北。
以功加待制,命辞有「隐若长城」之语。
时湘中洞猺未息,乃进直学士,为湖南安抚使知潭州
值巨寇杨么方平州邑萧条,民恃山险盗铸,綖环鹅眼,轻恶不可用,公私病之。
下车一日,其民素闻风采,不戮一人,而物价平,钱弊息,商贾通。
数月,又召为陕西运使
虏人无故归侵疆,公具奏力陈信虏之非计,固辞不行。
大臣以公为异己,乃有清湘之谪。
七月,起公为河南府
未行,虏果渝盟,失所归郡邑如公言。
乃复待制,再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
民闻之,歌舞满道。
公莅事如旧,不自表襮。
复举乡饮酒礼,酌古今之宜,务从简省,上下便之。
思以清白传家,捐己田一百六亩归于郡庠,以为每岁牢醴费。
诸生德公之赐,立祠郡庠,以久其传。
公守明凡三年,满秩,辞有风痹之疾。
閒居五年,以左朝议大夫致仕。
雅爱奉化山水之秀,因寓居长汀之曲,而乡中望族,民间俊秀,睹公德量风度,莫不以为仪表。
一有冒伪,相与愧咎,曰:「何以见仇公」?
其风化及人深矣。
公所居长汀东堤数里之间,流多曲折,而淫雨潦涨,故堤不足以捍横流,肆其冲激,民居垫溺,禾稼被伤者岁有之。
公与乡父老谋,修筑堤塘约七百馀丈,南至岳林寺北至金钟墩。
士民操畚锸输力者相率而至。
不浃日而告成。
又于堤塘北伐石为一碶,名曰沙堤堰,以通田涧故沟,涝则杀其水势之奔突,旱则资其清流之灌注。
于是宅土者得其安,耕田者得其利。
绍兴十六年,公殁。
明年,父老士民于塘之曲立祠,绘像以奉,名曰「善塘祠」,以其能禦悍流为善流,又嘉其善作善成也。
厥后民间凡遇水旱蝗疫,祷无不应,盖公之精爽虽死,而亦能降休于民也。
按:光绪奉化县志》卷一二,光绪三十四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