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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谕监司守令兴修水利诏乾道九年八月十六日 南宋 · 宋孝宗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四七、《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上一、《宋史新编》卷一一、《南宋书》卷二、《宋元通鉴》卷八四
朕惟旱乾水溢之灾,尧、汤盛时有不能免,民未告病者,备先具也。
间者数年比不登,江湖闽浙之人或荐告饥,岂有肥硗人事之不齐乎?
将火耕水耨不得其时,地有遗利乎?
抑赋役繁多,或夺其力乎?
何种入之寡乏也!
深惟其故,未烛厥理,乃博延群臣,访问得失。
吏有从南方来者,言豫章诸郡绵亘阡陌,近水者苗秀而实,高仰之地雨不时至,苗辄就槁。
意者水利不修,失所以为旱备乎?
唐韦丹江西观察使,治陂塘五百九十八所,灌田万二千顷,此特施之一道,其利如此,矧天下至广也?
农为生之本也,泉流灌溉,所以毓五谷也。
今诸道名山川原甚众,民未知其利,然则通沟渎,潴陂泽,监司、守令顾非其职欤!
其为朕相丘陵原隰之宜,勉农功,尽地利,平繇行水,勿使失时。
虽年有丰凶,而力田者不至拱手受弊,亦天人相因之理也。
朕将即吏勤惰,行殿最而寓赏罚。
各殚厥心,无蹈后悔。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一二一(第七册第五九三四页)。又见同书食货八之一五(第五册第四九四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