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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出礼官讨论服制1178年11月11日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五二、《奉诏录》卷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是月八日未后,光尧既晏驾,上在德寿宫丧次二府留漏舍。
十四日上令甘炳传旨,欲用晋孝武魏孝文故事实行三年服,自不妨听政,可商量所降诏旨
是日未时始就素幄得对,上呜咽流涕,因奏丧服事。
上曰:「司马光通鉴》载此甚详」。
奏云:「晋武虽有此意,后来止是宫中深衣练冠」。
上曰:「当时群臣不能将顺其美,所以讥之,后来武帝竟行。
盖谓王太后之丧,上不欲言「太后二字,其谨如此
奏云:「记得不能行」。
上曰:「自我作古,何害」?
奏云:「御殿时人缞绖臣下吉服,可乎」?
上曰:「自有等降」。
奏云:「臣从君者也。
可行祖宗行之矣。
乞且令有司讨论,使中外圣意,自不必降诏」。
上曰:「指挥可也」。
是日有旨:「大行太上皇帝奄弃至养,朕当缞绖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
合行仪制,可令有司讨论以闻」。
已而礼官皆谓难行,止乞如绍兴七年太上徽宗之丧,从易月之制,御殿淡黄袍、黑带,终二十五月。
上留之弗下。
至二十七日,遣御药张安仁遍谕五府云:「逾月易服,情所未安,且欲缞服辅臣班次,俟过卒哭别议」。
二十八日,以大祥日迫,乃与二府同入此奏,未报。
二十九日奏事,面乞行礼官之言。
上曰:「朕自有所见」。
少间批出,奏云:「陛下圣孝通天,知汉文短丧之失,而陋晋臣不能成其主之美,锐意复古非圣高明岂能及此」?
上曰:「朕正欲稍救千馀年之弊」。
既退,遂有御批如右
于是礼官折衷,乞大祥改服小祥之服,素纱软脚折上巾淡黄袍、黑银带
祔庙毕,改服幞头淡黄袍、黑鞓带
遇过宫则缞绖行礼,二十五月而除。
十一月十一日御批依,淡黄改服白袍
自是每御延和并用大祥之服,而袍以白,禁中白巾布衫腰绖,过宫缞绖而杖云。
臣某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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