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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故事十首 其一 淳熙三年六月四日1176年6月4日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四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春秋左氏传》:鲁昭公二十年十二月,齐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进,使人执之,辞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
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
乃舍之。
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韪之」。
某闻人君量才而授任,人臣量能而受职。
既授任矣,必循名而责其实;
既受职矣,必竭节以守其官。
夫然后上无废事,下无充位,而国家之政修矣。
昔者孔子之圣,其道固可以致主于尧、舜,措俗于成、康。
然而为委吏则会计当而已,为乘田则牛羊茁壮长而已。
盖以为吾之官在于是,能守其官则道行其中矣。
推而上之,为大司寇权行相事,则首诛少正卯以惩乱政,请治陈氏之罪以明王法。
未三月而粥羔豚者不饰价,男女行者别于涂,内焉道不拾遗,外焉齐归侵疆,兹非守官之效欤?
由汉以来,上不能量才而授任,下不能量能而受职。
英俊或沉于下僚,庸夫或窃于高位。
故为有司则莫知出纳之吝,为守令则鲜著循良之称。
居当言之地,缄默而不言;
当可行之时,退避而莫行。
方位卑禄薄,则曰「吾未能有所为也」,而莫之为;
及位尊禄厚,则曰「吾不敢有所专也」,而莫肯为。
呜呼!
是曾虞人之不若也,国家何赖焉?
虽然,人君正己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
苟能探本反始以化天下,则虽虞人之贱犹将守其官而不失,况于士乎?
况于大夫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