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解考校之弊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九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臣闻政有似缓而寔急者,科举是也。夫以士子一日之长而欲验其终身之事业,疑若迂阔矣。然昔人赋「有物混成」及「金在镕」,而识者遂以公辅期之。盖有学有文,形于笔端,决非阘茸之士,而骫骳剽窃者,必常才也。本朝取人虽曰数路,然大要以进士为先。陛下笃意人才,士之求试于有司者日益众。惟是三岁发解,凡州县官,苟有出身,不问才否,例差考试。其间富于学识固不乏人,亦有工声律者未必通经,习经术者未必能赋,或学殖不丰,懵于文体,或久去场屋,忘其旧业,命题发策,往往颠倒事实,背违义理。故当校艺之际,则平凡者收,优异者斥,至使真才实能抑郁而不伸,庸人假儒侥倖而滥中,非所以崇雅黜浮,劝勤抑惰,罗英俊,育人材也。兹事体大,臣心知其弊而未敢轻为之说,愿下此章于学官,俾之博询诸生,条上利害,然后命廷臣杂议而详处,其当断自后举行之,非特于学者甚惠,抑庶几名臣辈出如祖宗盛时,于以助陛下之大有为,不亦善乎!取进止。
按:《周文忠公奏议》卷三。又见《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四一。第五册第四三一一页《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九。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