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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王镇牧奏(二 淳熙五年闰六月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四、《玉堂类稿》卷三
臣昨于去年夏草魏王荆南节度使江陵尹制之时,初疑亦有重叠,缘政和中曾有除授,又夜中无处检阅不敢省记具奏
明日方知端拱元年真宗曾为江陵尹、荆南节度使,事已无及。
今因魏王加恩就行改正甚为允当
两镇合带两牧,若用河东淮南节度使太原扬州,颇似稳当,盖自来王两镇节度使即无带一州牧者。
已依圣训别状录进。
或恐骤加两牧事体稍重,则欲用成德军、剑南西川节度使,却带真定尹兼成都尹,加食邑实封乃是大镇加两尹,颇为适中,且合旧制
窃恐夜深有妨取旨,又若多拟镇名即恐有不合去处别置差互,辄敢冒奏闻
如或未安,伏听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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