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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奉大夫直秘阁张公墓志铭 南宋 · 陆游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五一、《渭南文集》卷三八、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五○
公讳琯,字子律宁州真宁县人
其先为邠宁望族,世以学行著,或居邠,或居宁
居邠之后,故吏部侍郎侍读舜民,为元祐名臣。
居宁者,则公之大父太中大夫也,讳居,擢元祐六年进士第
元符三年徽宗皇帝嗣位,下诏求言,太中时为黔州彭水,上疏切直,出数百人上,而数百人者得其副,亦叹以为不可及。
蔡京入相,取奏疏次第之,置奸党上等,特降官冲替,永不许改官。
数年,遂卒于沉废。
后以子仕登朝,累赠至今官。
实生朝请大夫通判永州事讳遹,则公之考也,亦累赠至中奉大夫
中奉遭乱南渡,从大将岳少保飞,为之属,身先将士,屡与金虏鏖战,走其名王大酋,策功进官。
方慨然以功名自许,会朝廷与虏和,中奉幕府,调知岳州巴陵县,有异政。
久之,佐永州以殁。
识者谓用不究其才,后当有兴者。
公始以郊祀恩入官,调赣州会昌县主簿
未几,以材选摄事兴国丞、信丰,皆阅岁。
会昌梅州比境,移文捕逃卒,卒已亡去,巡检司乃发卒围其所亲李杞舍。
雄其乡,以为耻诟,聚谋乱。
令托辞委县去,以印属公。
公不为动,械巡检卒系狱,亲为檄,谕以祸福。
皇恐听命,县赖以无事。
兴国有婚讼,久不决,公察其妇人不类良家,一问引服。
信丰俗悍,输赋率不以时,吏亦以此扰之,至相率抱险自固。
吏计穷,即以民拒官为言。
公曰:「岂有是哉」!
驰至近村,憩僧庐中,以善言招其乡之为士者及父老,与之酒食,从容曰:「税赋岂可终负。
然已失时,姑使吾得十二藉手若何」?
皆踊跃而去。
更相告,即日皆集如约。
公去而之他乡,悉如之,旬日归报。
太守洪公迈异其能,方荐于朝,而忌者间之于部使者,遂止。
潭州右司理参军
有老卒夫妇居牙城中,白昼为何人所屠,而掠其赀。
卒有义子,兵官疑之,执送州,且以同处之卒及牧羊儿为證。
既系狱,公亲诘之,皆词服。
公察其冤,他日,取牧羊儿置壁间,引义子者与他重囚杂立庭中,出儿问孰为杀老卒者,懵无以对。
乃入白州,请揭厚赏,募告真盗,不阅日获之,则卒王青也。
捕至具伏,且得其赀于市库,无遗。
即日释义子去。
湘乡县械铺卒张德上州,以为手刃其叔祖。
公引至前,语之曰:「兹罪十恶,赦宥所不及。
汝兄与叔祖同居,汝暂自外来,有何憾而戕之」?
泣曰:「囚来省叔祖,不得见,兄以疾告,就视则死,而非疾也。
方愕视,兄与里正及邻人共谋执诬之,且以言胁诱,谓决不死,今乃知死矣」。
因称冤不已。
公亟呼其兄与对,兄情得语塞,遂伏辜。
他死囚类此得不死者,十有七人,终不言赏。
府帅林公以直得名,临事刚果,小人揣知之,有榜于州治门,言提辖官者为帅谋,将称兵。
林公怒,阖门遍呼吏卒,验其书,一兵典者,与榜出一手,亲诘不服,乃以付佥厅,苛惨虽至,终不服。
乃属公即佥厅鞫问,公宽之,而谕使以情言,且许以不死。
始具言提辖官横甚,为所患苦之状,度不可诉,故出下策,为此榜,以为不及帅,则无以激其怒,不知乃陷重辟。
公问于六局兵,人人言同。
公乃白帅,且求宽其罪。
林公大怒嘻笑,必诛之。
公一日凡十馀进,力争曰:「帅所以属某者,欲得其情也。
今得其情而失信,则有司自是不复可鞫狱矣」。
争至暮,林公亦悟,黥隶岭外而已。
民有诉一冤死而十年不见理者,诉于提点刑狱马公大同
马公以属公,公阅其狱,皆谓震死,公独得其死状,实以斗殴,非震也。
公曰:「罪固有所归。
然岁月久,屡更赦令,当从末减」。
马公强果自信,下吏莫敢与争,公独不为屈。
又有讼者,马公直判委公勘某罪,公力陈其不可。
马公皆霁威严,如公请。
识者两善之。
公每白事,姓名岁月,及事之名数曲折,皆成诵在口,无一遗者。
马公始亦疑,因强记一条验之牍皆合,乃大叹服,自谓不逮。
又调常德府武陵县,政事益明习,摄县及府从事者,凡再阅岁。
绍熙中武陵大水,犯县城,不没者三版,门不得阖,水且入城。
公时方摄县,亟命实土于布囊以窒门。
俄而水定,乃设方略,募舟救民,且亲载,户给之,泥行露宿无所惮。
蠲阁赋输,一切必以实,吏不得一摇手,民亡其灾。
县三里港。
灌溉甚广,久弗治,数遇枯旱,公为筑之,不愆期讫事。
因治他陂塘,无遗利,迨今赖焉。
以荐者及格,改宣教郎,知隆兴府奉新县。
县有营田,征赋比他为最薄,民竞耕之。
久而营田罢,以鬻于民,履亩取税,比旧已增,俄而复命折粟帛以缗钱,其低昂或至十百,民皆破家不能输。
令屡以病告,不见听。
公力请,又不听,则欲弃官去。
会帅张公杓来,是公言,始奏蠲之。
户千有九十,皆若更生,杨公万里记其事。
他兴除利害,劝农桑,筑陂防,兴学校,不可胜载。
所部及府,俱以其事论荐于朝。
而王公大人,亦自知公,乃命主管官告院,进将作监主簿太府寺丞
方公在朝,子右史舍人翱翔三馆,俄擢从班,父子相望于班列中。
客至门见公,便坐从容,闻国朝故事,前辈履行,后生所未闻者,人人餍足。
退而见舍人,硕大隽杰之资,同时进用,为国光华,史册所载,殆无以进焉。
而公了不以自满,方勤其官,如仕州县时。
文思院火,告身绫无在者,士大夫不以时得告身。
公时在告院,建言援故例,便宜以杂华绫纾目前,从之。
药局旧隶太府,积奸弊至众,公日夜穷极弊原,发栉而缕析之,都人无贵贱,皆得善药。
方擢置要官,而近比厄于未为郡,公亦小疾,思彷徉外藩,力请去。
乃知嘉兴府
中贵人蓝氏,殖产于崇德县,名田过制而役不及,有钟淳者纠之。
蓝迫期去产以规免,官吏欲许之。
公判曰:「两家物力,相去远甚。
而蓝又白脚,必如法乃可」。
一郡称快。
故人子乘舟方醉,纵从者与将官樗年忿争,交诉于府。
公察故人子不直,治其从者不少贷。
民张瑨得临安营妓,与之归,遂欲弃妻出子
其兄止之,复悖兄。
兄以告官,公为逐妓归临安,且以大义开谕之,于是瑨为兄弟夫妇父子如初。
其为政有古循吏风,类如此。
且摘发隐伏,照瞭如神。
良民虽相与化服,而奸豪之谗作矣。
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公怡然命驾去。
郡人钱公孜,乡之老成人,尝以书抵其舅娄公机曰:「张公廉直有守,近时鲜及,今乃遽去。
此无他,吾乡士民福薄耳」。
归过国门,右史方请外,乃舣舟北关,需同载而归。
右史被命使金国,右史将恳奏辞行,公不许曰:「使事不可辞。
我留此待汝自蓟门回,乃偕去,未晚也」。
遂寓钱塘门张氏园
甫再旬,右史既渡淮而北,公女孙丑老生十岁,暴得疾。
丑老慧而孝,公甚爱之,朝暮亲抚视,因亦感疾。
比其夭,家人不敢告,而公揣知之曰:「吾与此孙偕逝矣」。
遂卒,享年六十有四。
上始闻公疾革,以子远使,加直秘阁,盖异恩也。
公自宣教郎七迁至朝奉大夫赐绯鱼袋
娶韩氏,魏忠献王元孙通直懿胄之女,封恭人
三子:嗣真从事郎,新新州新兴县,先公七年卒。
嗣祖,苦学得心疾,未能仕。
其季,则朝散大夫侍立修注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国史院编修官资善堂小学教授嗣古也。
一女,适宣教郎知太平州芜湖县赵汝锷。
三孙:烜、煜举进士,幼未名。
公资磊落恢疏,与人交,洞然无城府,而默察其贤否邪正,无能遁者。
善则称之不遗馀力,不善则苦言规之,虽愠不恤也。
初,中奉公遭乱去秦,生公襄阳,遂卜居宜春
公仕宦五十年,先畴之外,不增一垄。
右史奉公丧归,至无屋可庐,其清约如此。
右史卜以开禧元年八月丙申,葬公于袁州宜春县归化乡宜化里大富岭赵家冲之原。
王君克勤之状,来属某为铭。
某与舍人同为史官,因得从公游,义不可以耄疾辞。
铭曰:
彭原之张,与邠相望。
邠迁杜城,元祐之英。
彭原绵绵,独处不迁。
太中公,得谴以忠。
中奉履艰,有功兵间。
传家禾兴,益以才称。
刚不容世,用而踬。
是生记注,麟仪凤翥。
父子在廷,国有典刑。
子聘于幽,公逝不留。
上闻叹息,加锡秘职。
生谁不终,贲耀无穷。
刻铭隧道,百世是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