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邵相收籴米斛另项桩管诏绍兴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一四、《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之二四(第六册第五五二○页)
邵相取拨本路应管经总制钱并日后收到数措置,委官于沿流丰熟州县收籴米斛,另项桩管,听候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