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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奉世陈汤伐虏予夺不同策 宋 · 王之望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六八、《永乐大典》卷一○八七六
愚尝读《春秋》,得孔子之意。
其用法为至宽,录功为至悉。
褒人之善,惟恐其不及;
贬人之恶,惟恐其或过。
始诚善矣,或不善于终,则委曲而为之讳;
终诚善矣,或不善于始,则阔略而许其变。
然后知圣人之至仁,《春秋》之忠厚也。
夫《春秋》,天子之事也。
孔子尝曰:「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宜乎笔削之际,不以假人。
然于齐威晋文之事,则予而进之
召陵之役,专征之罪也,而《春秋》予之曰:「楚屈完来盟于师」。
盟于召陵
首止之会,不臣之诛也,而《春秋》予之曰:「会王世子于首止」。
城濮之胜,善战之上刑也,而《春秋》予之曰:「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河阳之朝,致君之不恭也,而《春秋》予之曰:「天王狩于河阳」。
夫齐威晋文,若责之以王者之法,罪不容于诛,孔子非特录其功,又为之讳。
其恶灭项不书「齐」,为威公讳灭国也;
重耳不书「入」,为文公讳本恶也。
呜呼,《春秋》之忠厚如此。
而后世学《春秋》者,乃侵刻苛细,集小过以加人。
予善惟恐其深,贬恶惟恐其浅。
孰谓《春秋》之学,流而为申商之刑名乎?
公孙弘以《春秋》起海滨为汉相,不大明孔子之意,以举明主于三代之隆,惟闻假其义以绳臣下而已。
天下之士,翕然向之。
终军引「王者无外」,以诘徐偃
隽不疑蒯聩之事,以执方遂。
断断焉如老狱吏,喜陷害人,无一毫爱利之心。
汉法之所以惨虐者,诸儒与有力焉,岂不哀哉!
其后冯奉世诛莎车,陈汤灭郅支,汉欲封此两人。
萧望之、匡衡乃以《春秋》之义「大夫无遂事」,欲以矫诏罪之,二子卒不得侯。
刘向、谷永,谆谆辩讼,累数百言,终屈于鄙生之议。
盖其刻薄之风,有自来矣。
且《春秋》书「遂」有二义焉:「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
《公羊》曰:「公不得为政也」。
此无遂事之说也。
「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公羊》曰:「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国家、利社稷者,专之可也」。
此许其遂事之说也。
望之、匡衡专引襄仲之事,至于公子结之会,则没而不言,是犹奸吏之弄法,轻重其心,岂知《春秋》者哉?
若果知《春秋》,则宣帝之族霍氏也,望之何不以《春秋》「善善及子孙」之义争乎?
元帝之用恭显也,衡何不以《春秋》不近刑人之义争乎?
且夫《春秋》以天子之宰通乎四海,故之会,尊宰周公
望之乃轻丞相于朝,则是望之固《春秋》之罪人矣,尚何敢正奉世乎?
《春秋》诸侯不得专地,故讥伯以璧假许田,而衡乃擅益乐安侯田四百馀顷,则是固《春秋》之罪人矣,尚何敢正陈汤乎?
愚每读《汉史》,未尝不为二子愤疾而扼腕也。
莎车畔汉,鄯善以西皆绝不通,汉几失西域矣。
郅支在五重城,破呼揭、坚昆、丁令,兼三国而都之,结康居以自固,汉几苦此虏矣。
二子忠义奋发,出万有一生之路,不调郡国一兵,不费大农一钱,不失天子一矢,而使历载逋诛之虏,头竿稿街,汉之威德,畅于万里之外,可谓不世之奇功矣。
使得幸而列于《春秋》,则其安国家、利社稷,岂特一公子结而已哉?
虽齐侯之伐山戎,叔孙之败长狄,不足道也。
固当享万户之封,受土之锡。
卒为拘儒所抑,不得尺寸地,为子孙计,岂不痛哉!
后世风俗委靡,无磊落杰特之士,未必非二人之所致也。
我国家涵养天下,垂二百年,待士大夫可谓极矣,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下僚小吏,有一节可称,必旌表而录用之,是真得《春秋》忠厚之意矣。
然多难而来,无一人能自奋以附于汉之二子者、承学之士深有耻焉。
虽然,《春秋》之法,不责人以所难,故鲁威公薨于齐,归而书葬,不以不讨贼之例责其臣子,盖齐强而鲁弱,人有所必不能也。
今之丑虏,视莎车、郅支盖相万万,岂可以汉之二子责当世之士哉?
孟子所谓论其世者,盖谓是乎。
执事其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