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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寿等弃淮宁府申省状绍兴十年1140年7月23日 宋 · 岳飞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四一、《金佗稡编》卷一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
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河南北诸路招讨使岳飞状申:契勘权知淮宁府刘永寿并史贵将带人兵,弃城前来,显是退怯
除已依军法行遣外,其淮宁府别行差官措置。
伏望特降指挥,将刘永寿、史贵更赐行遣,以为临敌不用命者之戒。
谨具申尚书省枢密院,伏候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