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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四十四叔文 宋 · 胡铨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三二、《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二二
维绍兴九年某月某日,从子份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亡叔四十四承事之灵曰:呜呼吾叔,可谓大不幸也。
自古皆有死,命之短长天也,而份以为大不幸,非痛吾叔之死,痛其死而不克葬也。
吾叔死以丙辰冬十二月,时适有寇至,仅卒大殓,侧于里之西偏莱区,雨淫水滋,上漏旁穿,至于今三年矣。
不识黄土煖,可谓真不幸也。
《春秋》士踰月不葬,则以为无良子也。
吾叔固无子,无所归咎;
份等犹子也,就令不克襄事,独不能选一宗、择一焉以奉禋祀、藏窀穸?
而令鼠辈睢盱,旁若无人,份等诚《春秋》罪人也,不能逃责。
虽然,则亦有辞矣。
自三四年来,寇连不解,人无一日奠居,族党闾里,扶携以走,至空其乡。
生无以养,则死者宜无以葬。
族家有禄者,今惟份与铨,实受教以至于此,责宜益
然铨也位于朝,今年始克归,份亦迫于禄,奔走内史者数月。
惟是群从日夜念举吾叔之丧,会份、铨之归,则合谋以季父承祖之子后吾叔,于是出棺以葬。
尚闻此言,所乏吾叔之祀者,有如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