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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楚论 宋 · 胡铨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一五、《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一
《春秋》志夷狄,于吴、楚独详,以为吴、楚皆大国也。
吴为封豕长蛇,荐食上国,而楚奄有荆蛮,凌轹中夏独甚,故圣人谨而志之,常防其渐而惩其僭窃桀骜也。
成七年,吴伐郯,始见于经。
十五年,会于钟离,则始与中国通好而已。
至哀十三年会于黄池,则已骎骎逼华夏矣。
故圣人书始,其始伐郯,欲中国制御其渐;
然而不少忌惮,卒有黄池之盟,恶中国不能攘夷狄,使吴得以主夏盟也。
不书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不与夷狄之盟中国也。
楚则又甚矣。
庄十年,书「荆败蔡师于莘」,荆始见耳。
至僖元年,书「楚人伐郑」,则楚遂称人也。
四年,书「屈完来盟召陵」,则楚遂称其臣姓氏也。
十九年冬,「会陈、蔡、楚、郑盟于齐」,则楚遂会盟矣。
二十年,「宋公、楚子、陈、蔡、郑、许会于孟」,则楚遂书子,寖以强大,自是始率列国伐人矣。
二十七年,书曰「楚人、陈、蔡、郑伯、许男围宋」,用见诸侯累累受制夷狄。
然圣人不与其伐人,书曰「楚人」,罪之也。
故二十八年「楚杀其大夫得臣」,书其臣而又不言氏,甚恶楚之寖以强大也。
及文九年,「楚子使来聘」,则其于聘始书爵,然其臣又不氏,不以中国待之,所以见夷狄强而诸夏微,以为如此而不制,则噬脐之祸,不可为矣。
于是宣十一年遂主盟焉,书曰「楚子、陈、郑伯盟于辰陵」,罪中国不能制夷狄而又服属之也。
自是不复可言矣,虽其大夫亦主盟矣。
成二年,「公会楚公子婴齐盟于蜀」,恶其大夫主盟,所以深罪中国之诸侯也。
至昭四年会于申,于是乎楚会诸侯,争长诸夏,遂至执徐子,灭赖,灭陈,灭蔡,伐徐。
至定四年,天王刘文公合十七国之师于召陵,仅足侵其疆耳。
由是观之,申之会、黄池之盟,吴楚之张大,于是甚矣。
向使中国制之得术,何至是哉?
圣人于二国,独始终而详志之,以为后之兴衰拨乱者之戒也。
故曰: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