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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府君墓志铭绍兴十八年九月1148年 宋 · 范浚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八二、《范香溪文集》卷二二
右修职郎高府君讳廉字清臣,年七十,卧病卒于家。
既问龟以窆,得日,其子栴书来请铭于香溪范浚者三,义不得辞。
盖栴与予同乡邑,娶予外兄江处州之女,又从予学久,故独求铭于予。
且其书辞曰:「栴之积罪不殒泯,而俾先人无禄,栴将何聊以生?
惟终事之未衰,姑缀馀息,敢告窆期,祈深哀之,尚得铭以昭诸幽,则其垂无止。
岂惟不肖之孤赖之,将先人实安于藏,蔑遗恨矣」。
栴惟哀慕其亲至无已也,而拳拳于得铭,是亦称亲之孝,固予他日所以教夫学子者,铭其可辞?
又栴族兄宗弼,状府君行实以来属。
宗弼,里中艾儒,笃厚无华,非貌言者。
予因摭其事书之。
府君婺之兰溪人,曾祖之胜,祖全,父逢世,以赀豪于邑,至府君始为诸生
试有司,既数不利,父谕之曰:「凡人仕进非一轨,能佐国用,如汉卜式,不亦可乎」?
府君听令,补太庙斋郎,调授右迪功郎,主信州弋阳县簿
将赴,丁父忧,既即吉,浙部使者府君有吏才,檄摄台州临海,历五月代归,又辟杭州昌化
未行,会青溪剧贼张甚,陷旁郡邑,府君慨然曰:「先人固命我如汉卜式知忧边,吾顾不能卫乡壤?
是死吾父而弃诲言,吾不克子矣」。
于是募拳勇,合里众,扬兵固垒,为武守,盗不敢犯。
师复婺,府君以功当超进五阶,适兄之仇与在赏中,府君泣言曰:「吾恨不倳刃其人,使吾兄释憾地下,胡颜与共冒荣乎」?
遂不受赏。
其后防遏使府君他功,奏迁右修职郎
于时或劝之从仕,府君太息曰:「吾母抱病日益剧,吾方侍床下,不可一刻辄去,尚何仕」?
母寻不起,府君终亦不仕。
府君资孝谨,自髫幼时,大父丧明,能扶侍不倦。
长而执子职不遗力,亲有疾,絮药在膳必躬,夜不解衣,虽久弥虔。
再遭闵凶,栾棘毁瘁。
当二兄议析产,府君推肥美地,取荒顿硗埆者。
兄殁,庀葬具如礼,资其孤使妻娶。
又好施予,凡道路乏绝,若亲故叩门,率赒之不靳。
岁荒,作糜饘以活饿人,或倒廪赈贷。
有逋租负钱,多折券不责偿,乡人称之。
暮年,优游家居,饰园宇,日与客衔觞高会,旷怀取适,不以利害得失经意。
惟笃于训子,作斋馆,架群书其间,厚礼致文儒于师席。
方使栴从予游,身送之予家,恳恳谓予:「栴也材下,宜摈不教,幸而辱收之。
其将何学,惟所命,弟觊栴或知行身之万一耳,世有挟艺射科,速化之术,非所敢望夫栴也」。
府君责栴之意,可谓知本矣,而栴亦能持身务学,姁姁谨顺,为克家者。
盖尝论世人号善治生,往往豪暴渔夺,以财力役使小弱,虽壤长赀积,而为后人怨府,亦益深矣。
府君修先业而息之,未尝争利,顾独行惠,赴人艰急,使闾里乐其和厚。
又知以义诲栴,则所以贻厥后者与时俗固殊,可尚也已。
府君卒以绍兴十有七年春三月丁卯,窆以十有八年秋九月己酉
娶舒氏,先府君九年卒,墓在县之甘棠乡仁寿原,府君所合葬也。
有男女四人:男长曰才之,早夭;
次即栴;
女长适进士徐毅,次适右迪功郎江𩉬。
孙女二人。
铭曰:
尽力于亲,行惠于人。
其厚也性,兹惟基之。
后人承之,尚嗣其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