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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论 宋 · 范浚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七三、《范香溪文集》卷二
《月令》见今《戴记》。
汉贾逵马融蔡邕、魏王肃,皆以为周公作。
晋孔晁因曰:「周公十二月赋政之法,作《月令」》。
郑康成高诱等以为秦吕不韦时集诸儒作,唐孔颖达因曰:「不韦十二月纪,正与《月令》文同,而小异者才三数字耳」。
束皙则又以为夏时之书;
刘子圭则又以为秦诸儒取圣王月令之事记之;
牛里仁则又以为杂有虞夏商周之法,不得全称周书,亦未可全称秦典。
然窃考之,周三公不称相,至六国时始称相,而《月令·孟春》曰「命相布德和令」。
周有大司马太尉,至秦官始有太尉,而《月令·孟夏》曰「命太尉赞桀俊」。
周有内宰奄尹,而《仲冬》曰「命奄尹申官令」。
周有酒人无酋人,而《仲冬》曰「命大酋秫稻必齐」。
周以建子为正,而《季秋》曰「合诸侯制百县为来岁受朔日」。
周以上春衅龟,而《孟冬》曰「命太史衅龟」。
周五时迎气,皆前期十日齐,而《孟春》曰「立春三日,天子齐」。
又若《孟春》言「兵戎不起,不可从我始」;
仲冬》言「农有不收藏积聚者,马牛畜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之类,决非周公语也。
则《月令》不出周公时明甚。
然当吕不韦时,秦始皇未并天下,尚称王,而《月令》云天子;
秦未改周政,而《月令》以孟冬岁首
不韦方招致宾客游士,欲以并天下,食客至三千人,家僮至万人,而《月令·仲冬》云「罢官之无事者」。
凡此又疑不尽为吕氏时书也。
若以始皇既并天下称天子,而秦人取不韦书增加之为《月令》耶,则始皇既并天下,罢侯置守矣,而《月令·孟夏》曰「行赏封诸侯」。
始皇置三十六郡矣,而《季夏》曰「命四监,大合百县之秩刍,以养牺牲」。
始皇十月朔为正矣,而《季冬》曰「天子与公卿大夫,共饬国典,论时令,以待来岁之宜」。
始皇子弟为匹夫矣,而《季冬》曰「命同姓之邦,共寝庙之刍豢」。
始皇更民名曰「黔首」矣,而《孟春》曰「行庆施惠,下及兆民」。
始皇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矣,而《孟春》曰「天子载青旗,衣青衣」。
凡此则又非始皇为帝时书也。
既非周公时书,又非吕不韦书,又非始皇既为帝时书,则《月令》果何人作耶?
予详求其说,盖以为吕氏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十二纪,初非出一手也。
至汉淮南王安,与苏飞、李尚及诸儒大山、小山等著书,又取吕氏十二纪附益为《时则训》,今见《淮南鸿烈解》,盖亦诸儒为之,而非出一手也。
夫十二纪既非出一手,汉人取而附益之又非出一手,已而礼家抄合于《礼记》,则《月令》岂一人之为哉?
不韦宾客著所闻,或取虞夏商周之遗典,或据时事以为说,其后汉诸儒又增加之,故《月令》官名时事,杂用虞夏商周秦汉之制。
何以知《月令》杂用虞夏商周之制也?
盖鸾车,有虞氏之路也,而《孟春》曰「天子乘鸾路」。
周之大司寇,在夏为大理,而《孟秋》曰「命理瞻伤察创视折」。
又凡《月令》,皆本夏时,多与《夏小正》合;
而车旗衣服,皆取于商之制而有变焉。
以此知其杂用虞夏商周之制也。
何以知《月令》杂用汉制也?
按前所论,季秋「合诸侯,制百县,为来岁受朔日」。
以为周,则不当谓十月;
以为秦,则不当言诸侯。
淮南王安与诸儒著书在文帝时,汉犹以冬十月为岁首,而又有诸侯,故「合诸侯」与「为来岁受朔日」之说,惟稽之汉制,无龃龉不合者。
当是汉儒增加不韦《季秋纪》中语,而汉人传者,因以《鸿烈解》为正,并易吕氏《季秋》本文,从《时则训》,礼家又取以为《月令》,故今三书季秋「合诸侯」与「为来岁受朔日」文皆同。
以此知其杂用汉制也。
何以知汉人取十二月纪增加之也?
按《周礼》秋献龟,与凡取龟皆用秋时,实夏之秋耳,《月令·季夏》乃曰「命渔师伐蛟取鼍,登龟取鼋」。
盖作《月令》者,误以秋献龟,据周秋之也。
周之八月,夏之六月,故妄于季夏言登龟。
以其误妄,知汉人增加之也。
又按《时则训》:「孟春之月,招摇指寅,其位东方,其日甲乙。
盛德在木,服八风水,爨箕燧火。
方御女,青色,衣青衣,鼓琴瑟。
其兵矛,其畜羊,朝于青阳左个,以出春令」。
凡此类皆吕氏书所无,则汉人增加亦多矣。
岂惟《季秋纪》哉?
郑康成于「鸿雁来」注云:「今《月令》『鸿』皆为『候」』。
孔颖达谓《月令》出有先后,入《礼记》者为古,不入《礼记》者为今。
戴圣删大戴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汉末马融遂传小戴之学,又足《月令》、《明堂位》、《乐记》,合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