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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公资政墓志铭 宋 · 张嵲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一八、《紫微集》卷三五、《永乐大典》卷三一四七、《南宋文范》卷六五、《陈与义集》附录
陈氏本居京兆,亡其世系所出,后迁眉之青神
太常少卿赠太子太保讳希亮,始以进士起家,官仁祖时。
位虽不大通显,而受知人主,知名当世,号钜人长者
太常生恂,为奉议郎,赠太子太傅
太傅生某,为朝请大夫,赠太子太师
皆世其业,蓄德不施,钟庆于后。
太师元配马氏,赠蕲春郡夫人
次配张氏,赠博平郡夫人退傅邓国文懿公之孙也。
公讳与义,字去非
自其太王历官中朝,始又迁,故今为洛人
公资卓伟,自为儿童时已能作文辞,致名誉,流辈敛衽,莫敢与抗矣。
政和三年上舍甲科,授文林郎开德府教授,除辟雍录
丁内艰,服除,为太学博士著作佐郎司勋员外郎,擢符宝郎,谪监陈留酒。
始,公为学官,居馆下,辞章一出,名动京师,诸贵要人争客之。
时为宰相者横甚,强欲知公,不且得祸,公为其荐达。
宰相败,用是得罪。
既王室始骚,丁外艰,避地襄汉,转徙湖湘间,踰岭峤。
久之,召为兵部员外郎
绍兴元年夏至行在所,为起居郎,迁中书舍人,兼掌内制,天下以为任职。
吏部侍郎,以病剧辞,改礼部。
后以徽猷阁直学士湖州,召为给事中,驳议详雅。
又以病告,为显谟阁直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
被召,会宰相适不乐公者,复用为中书舍人
服以朝,且以状言,有诏不许。
既谢,上谕曰:「朕当自以卿为内相」。
九月,驾幸平江
十一月,拜翰林学士知制诰
明年正月,为参知政事
三月,从幸建康
是岁绍兴七年也。
明年春,扈跸还临安,以疾请去,凡五请而后许,以资政殿学士特转太中大夫、知湖州
陛辞,上劳问甚渥,且云:「姑遂雅志,行复用卿矣」。
于是公疾益侵,遂请閒,提举临安府洞霄宫
是年冬疾大甚,十一月某甲子薨于乌墩之僧舍,年四十九。
讣闻,赠某官,令有司给葬事,以某年月日葬某所。
公清慎靖一,与人语,唯恐伤之。
遇有可否,必微示端倪,终不正言极议。
然容状俨恪,不妄笑言。
世皆知其以文字擅声当世,而其谋略议虑,自过绝于人。
参大政日浅,每师用道德以辅朝廷之阙失,张施措置,务于尊主威而振纲纪,调娱补察甚众。
平居与人接,谦下甚,然内刚不可犯。
初,上流大将,项领已成,宰相不善是,欲去之而不果。
会其来朝,见公,颇自矜大。
公正色谓曰:「藉使无若辈,朝廷岂乏使耶」?
将色沮,不复敢出一语。
公立朝无所附丽,前后官迁,一出于上。
上遇公甚厚,而公益畏慎。
其为吏部侍郎,实司左选,会有武弁与部吏私斗,不乐公者欲因是中之。
事闻,他日公对,但具左选之在部者名数上之,终不自辨。
喜荐达,后辈有一善,必极口称借,或抑己善以奖之。
其荐人于上,退未尝语人,士以是慕向,唯上益知公忠顺,故倚以大用。
而公不幸早世,有识之士为斯文惜焉。
公尤邃于诗,体物寓兴,清邃超特,纡馀闳肆,高举横厉,上下、韦、柳之间。
公之外王父,邓公之季子也,自号存诚子,善行草书,高视一世。
其书过清,世俗莫知。
公初规模其外家法,晚益变体出新意,姿态横出,片纸数字,得之者咸藏弆之。
公娶周氏,某官之女,某郡夫人
男曰洪,某官。
公之母与某同六世祖,视之为叔祖姑
顷公寓居汉上,某从公游,质问诗文利病。
其后仕学,公颇有力,不专为亲也。
既葬公若干年,洪谓某曰:「先公之墓木长矣,而铭文未立。
使德善功烈不白著于后,奈何?
愿以铭属」。
予既辞谢不得,则为取其世系行事而论次之,以为之铭,其辞曰:
陈氏之眉青神
本自秦徙,世系莫存。
奉常起家,家始以大。
官非甚达,显融于代。
历官在东,更宅于洛。
父子傅师,相继有作。
蓄德固本,以厚厥垂。
是生哲人,为世表仪。
以文擅声,以德致位。
考其始终,无所恨愧。
持身清慎,体不胜衣。
摧折悍刚,不借色辞。
荐士于朝,退不出口。
一时慕想,士众奔走。
历官闻政,惟上是擢。
毗辅王猷,号令允铄。
来轸方遒,未晡而税。
云亡之伤,实深其类。
位虽不穷,维德有耀。
勒铭墓碑,来世是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