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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右丞 北宋 · 李若水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六、《忠悯集》卷一
某尝谓纪纲之坏,政教之敝,风俗之衰,号令赏罚之不信,人才之卑弱,皆上之人举措设施徒采虚名,不究实效;
学士大夫企恋官爵,莫能谏止,乃复呵拥而从之。
日驰月骛,浸以至此。
幸而早悟,尚可复救,不尔,有不可胜言者,前日之势是也。
、文、武、周公之成烈,载于《书》,咏于《诗》,杂见于传记,虽丰隆炳耀若日星,然至今光芒不替。
而其事甚简易,近人情,切物理,天下可以共行,万世可以常守,初无高诞荒邈不可企望之迹。
周衰,私智横议者出,此道堕地。
汉兴,力扶而举之,汉末复坠。
历魏历晋,历陈历隋,莫能举。
至唐,力扶而举之,唐末接乎五代则亡矣,不特坠地而已也。
天厌丧乱,眷命有德,艺祖以勇智之资、不世出之才,袪迷援溺,整皇纲于既纷,续道统于已绝。
其创法立制,不以某事三代常为之而必行,某事晋宋齐梁尝为之而必去,务合人心,趋于至治。
仁宗之缵承,持以勤俭,镇以清静,抚以忠厚仁爱,百官守职,四民安业
戎马无犯边之警,日月风雨无薄蚀变怪之象,丘岳川渎、昆虫草木无颓涸夭死之祸。
黄童白叟,涵泳太平,超超乎周、汉文景、唐太宗之时矣。
得如曹参者守之而治,宁有衰替邪?
熙丰间,王安石以辩诈之才,摇神考之听,假先王之道,行商鞅之术。
乃取祖宗良法美意变弄求新,庙堂纷争,道路窃议。
骨鲠大臣如文彦博韩琦司马光之徒亦莫能回其说。
于是铨新进小生数十辈之附己者,行新法于天下。
又出己意作三经《新义》、《字说》以笼学者,以困天下英豪之气。
崇宁初蔡京用事,严护而确守之。
其有言新法不便者,目为奸党,有外《新义》、《字说》之学者,目为邪说,小则削职贬秩,大则走瘴岭、锢海岛。
一时耆旧尝与之争者○落既尽,而后生自儿时诵习王氏之文,以浸以渍,莫有悟其非者。
及入仕,则以疲靡已熟之学,行久安不复疑之法。
虽间有挺然特达之士,欲破拘挛之议,少出自得之见,而朋侪已笑嫉之,况苛禁在前,复有甚可畏者邪!
呜呼痛哉!
新法行,而天下之膏血尽矣;
《新义》、《字说》行,而天下之心术坏矣。
夫人君之所以治天下以有民,所以共治以有士。
今也摧压困折之如此,纪纲安得而不坏,政教安得而不敝,风俗安得而不衰,号令赏罚安得而信,人才安得而不卑弱!
顷者金人渝盟,直抵阙下,庙堂之上,错愕相顾,懦将疲兵,望敌辄北。
不得已,遣使议和,索甲与乙,曾不假借金帛宝玩,公私为之两贫。
又割三镇以餍其请,整军而还,所过劫掠,一不敢与之校。
国势刓残,皇威不畅,社稷几危。
观所由来,王安石撼其根,蔡京剪其叶。
新法之便不便,到此不可诬也。
上皇比下诏曰:「搢绅贤能,陷于党籍,政事兴废,拘于岁年,追惟己愆,悔之何及」!
终云「并依祖宗之法」,盖悔行新法之过也。
主上即位,体上皇之诏,念覆车之戒,招徕俊杰,列置左右,盖欲一新宇宙,再造太平。
徐太宰以人言用,吴少宰李枢密以册立之功用,耿门下以旧人用。
闻阁下与唐中书许枢密三镇不当割,力言用兵,用都俞庙堂,极一时之选。
天下企然望除数十年之宿弊,复祖宗之法有日矣。
而宿弊未尽除,祖宗之法未尽复,不能无疑。
某窃谓外人疏浅,不审朝廷之意,妄为此云云也。
然世之病者,方病时,往往追恨向之嗜欲之过、饮食寒燠之不节,幸而少瘳,则傲然忘之者多矣。
某于数公无一日之雅,独阁下任执法日,常瞻履舄之光,顷又尝进拜于门下,辄复袖书上谒,愿闻宿弊未尽除、祖宗之法未尽复之说。
岂戎事方急,未暇于此邪?
抑因时制宜,有不必尽除尽复者邪?
兹事甚大,国家之休戚是系,而某辄虑焉,诚为过矣。
虽然,古人有樵夫谈王道、畎亩不忘君之论,此亦士大夫之职也。
阁下无以为僭,试与之语,恐有取万一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