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重建经纶阁记绍兴二十五年二月 南宋 · 徐度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三、《延祐四明志》卷一九、乾道《四明图经》卷九、天顺《宁波郡志》卷一○、嘉靖《宁波府志》卷一九、《四明文献考》第一○二、二四四页、乾隆《鄞县志》卷七
或谓君子之仕为郡邑,既去而能使人思之不忘,在古或有,后世则难,而邑其尤也,何哉?
古之为邑,位均子男,南面听事,生杀予夺,悉繇以出,而无有龃龉于其间,故得以行其志。
后世为邑,品秩卑而法令繁。
品秩卑则选任轻,法令繁则牵制众。
以秩卑之吏而迫于繁令之拘,其治效之难成固宜。
是或一理也,而未之思。
夫君子惟无仕则已,仕则未尝择官焉。
居是官也,则必事其事,就其力之所可为而为之。
上可以裨于公,下可以及于民,安有难易之时云乎?
惟怠者将以遂其偷,则常以不得为自解;
诞者将以肆其夸,则常有所不屑也。
胡不以圣人之事观之乎?
昔孔子初仕,为中都宰,制为养生送死之节,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涂,路无拾遗,器不雕伪,行之一年而四方之诸侯则焉。
孔子固覆生人之器也,顾屈为一邑而谆谆于教化如此,惟其无有不屑之心故欤?
且迹夫圣人之所为,其稽之当今之法令,皆明示劝奖而诱使为之者也。
相国荆文王公庆历中尝以廷尉评事来为,于时年甚小,气甚锐而学甚富,其志意之所存远矣。
蕞尔一邑,固区区者,宜若无足以为。
而公初无不屑之心,日夜惟以为民兴利除害为事。
距今盖一百九年矣,而其所兴造之迹尚班班可考,遗民子孙,常相与传诵其事,指其迹而怀思之。
是非真知学夫圣人之为,安能及此?
宜邑人思之愈久而愈不忘也。
初,公既没,当元祐中,为令者尝因一人之思,即治所公昔燕休之地,作为重屋,肖公之象而祠之,名曰经纶阁。
中遭兵火,久废弗复。
绍兴二十有四年,公之弟、校理府君安国之曾孙、右通直郎烨来莅兹邑。
自以获踵其先世故治为荣,规规焉推前人之心以施于治,不敢少自怠弛。
居无几何,邑人安焉。
相与言曰:「文公之德,邑人所不敢忘也。
而公之诸孙复来治我,就使无意于民,犹当谨以事之,况其贤称其家哉?
惟是经纶之阁久废未复,其何以示吾子孙而慰吾贤大夫之思?
矧朝廷清明,郡政安静,治新斯阁,今也其时」。
乃鸠工聚材,而请于太守贰卿王公。
公方以儒术为治,亦乐夫有助于教化也而许焉。
阅七十日而告讫功,凡材甓砖坯苇竹之费,土木工人之直,一出于民之愿输,而官无所预焉。
既而烨以书来告度曰:「阁之复也,非我实使之,民惟吾家相国之不忘,是不可以不有纪述也。
子于我有连,其为我书其事」。
度辞谢不敢当,书再三返而请益勤,曰:「吾石具已久,待子之文以刻」。
乃为叙邑人所以不忘者,且志岁月焉。
烨字子华,谨饬好学,能守其家法者也。
绍兴二十五年二月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