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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兴缮子城 宋 · 胡珵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九一、《南宋文范》外编卷三、康熙《常州府志》卷三六、《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七二二、乾隆《阳湖县志》卷二
吴兴俞侯为常之明年,绍兴四年也。
且受代,为邑子胡珵言曰:「金人南寇,大掠吴楚以归,五年矣。
常之在浙右,所不燔者十三,而子城盖墟焉。
初予之至也,州治寓晋陵县治,县治寓佛庐,凡官属邸舍寓民庐,仓寓老子宫,学子逃散寓郊庐,官军寓苇庐道旁。
自金斗以北郁为鬼区,狐号燐游。
今再岁而官寺、厩库、营屯、廪庾、黉宇大小井井,鸠工就功,将复厥旧,邦人请有纪也,愿以累子」。
辞不获命,则告之曰:人情乐因陋就简,吏偷弗虔,号为镇静
况兵火荡焚,公私耗乏,苟持用藉口益可。
公不以是故自惮自逸,夙宵忧勤,卒克以成如初,遗后之人,不已恪哉!
且公之下车也,距寇退才三年,向之重门丽谯,圭窦空空;
向之冠盖车马之衢,荆榛成林,瓦砾如山。
公为黾黾孜孜,弗亟弗迟,市废第于民,辇材用之,无远求以扰也;
规废地于官,畚环筑之,无创增以侈也。
匠倍佣,故工弗窳,徒番休,故役弗病,吏不得因缘为奸,民户无所输贷,不又惠哉!
千柱之雄,万室之丰,侯屏中宏,吏舍旁布,太仓富之,泮宫教之,堂序沈沈,廉级崇崇,上临下承,以听以享,不又肃哉!
《诗》咏甘棠召伯是思,羊公之碑,后人堕泪
公之为是邦也,冤狱滞讼,多所决平,儒雅文彩,不自表襮,法而不刻,健而不猛,猜不肆察,宽不弛防。
才业如是,政化如是,诸所兴复成绩又如是,其为甘棠大矣。
然而不自沽名,不自伐功,姑务记兴复大略焉。
后之人曰:是承寇祸屠燬酷烈之馀,救死扶伤,以更造是邦者,其为堕泪深矣。
凡是咸当得书,有考无愧,至章程工役之调度岁月,与凡造楹架若干,则有司存之案籍在,皆略不书,书其勤公庇民之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