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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令陈得一改造新历奏绍兴五年正月 宋 · 张致远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七
今岁正月朔日食,太史所定不验,得一尝为臣言,皆有依据。
盖患算造者不能通消息盈虚之奥,进退迟疾之分,致立朔有讹。
凡定朔小馀七千五百以上者,进一日。
绍兴四年十二月小馀七千六百八十,太史不进,故十一月小尽;
今年五月小馀七千一百八十,少三百二十,乃为进朔,四月大尽。
建炎三年十一月三十日甲戌为腊,阴阳书曰,腊者,接也,以故接新,在十二月大寒前后戌日定之,若近大寒戌日在正月十一日,若即用远大寒戌日定之,庶不出十二月
宣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丙午大寒后四日庚戌,虽近,缘在六年正月一日,此时以十九日戊戌为腊。
得一于岁旦日食,尝预言之,不差氂刻。
愿诏得一改造新历,委官专董其事;
仍尽取其书,参校太史有无,以补遗阙;
历算子弟粗通了者,授演撰之要。
庶几日官无旷,历法不绝(《宋史》卷八一《律历志》一四。又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五。)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系于二月,奏文亦有所不同,今附录于后:「得一少嗜历学,老而弥笃,年踰七十,无甚侥觊。
唐初起造历,用道士傅仁均肃宗改历,用山人韩颖
苟善推步,何必世官?
得一先被朝旨,待命行在。
愿令得一先正见行之失,别定中兴之历,仍命取其所收历书,参较太史有无,用补遗阙;
历算子弟粗通了者,授演撰之要,庶几日官无旷,历法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