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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复寇恂结友议 宋 · 李弥逊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四、《竹溪先生文集》卷九
后汉建武二年贾复南击召陵新息,平之。
部将杀人于颍川太守寇恂捕得系狱。
时尚草创,军营犯法率多相容,戮之于市。
以为耻,还过颍川,谓左右曰:「吾与寇恂并列将帅,而为其所陷,今见,必手剑之」。
知其谋,不欲与相见。
姊子谷崇曰:「崇,将也,得带剑侍侧,卒有变,足以相当」。
曰:「不然,昔蔺相如不畏秦王而屈于廉颇者,为国也」。
乃敕属县盛供具,储酒醪,执金吾军入界,一人皆兼二人之馔。
出迎于道,称疾而还。
复勒兵欲追之,而吏士皆醉,遂过去。
遣谷崇以状闻帝,乃徵
至,引见,贾复先在坐,欲起相避,帝曰:「天下未定,两虎安得私斗?
今日朕分之」。
于是并坐极欢,共车同出,结友而去。
议曰:国难未除,王业未定,忠臣义士所宜捐躯徇国公尔忘私之时,而以一朝之忿,忘其非义,以死报怨。
能不用谷崇之言,屈于所辱,以济国事。
二子之贤否相去远矣。
光武一言而两家之难解,折英雄之气,收豪杰之心,真帝王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