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五年被召上殿劄子(二) 宋 · 李弥逊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四七、《竹溪先生文集》卷一、《历代名臣奏议》卷八九
臣闻《易》曰:「介如石,不终日,吉」。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天下之事,方其临机应变,间不容发,朝闻而夕行,犹恐失之。至于恢远图,振长策,贻谋百世之后,非先其根芽,封植而长养之,不能成功。故不俟终日,不以为速,期月、三年之间,不以为久,为国者不可偏废也。国家靖康之末,法度大坏。陛下继绍丕图,日新庶政,当如创业之初,条举而叙行之。然夷狄、盗贼无有宁岁,尽心力而为之,仅救目前之急,其远者、大者,有所未暇。此亦临机应变,随时之义,不得已尔。而上下习熟,便谓当然,禦敌之外,一切不议。间有陈一说、论一事,利在岁月之后者,众皆指为迂阔,非笑而诋訾之。朝廷因以为不急之务,置而不问。妨功害治,莫此为甚也。孟子曰:「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苟为不蓄,终身不得」。《传》曰「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岂有为国而虑不及三年之近乎?伏望陛下诏左右辅弼之臣,禦敌之暇,取社稷经远之计、治安乱危之所系者,条具以进。陛下少加宸虑,审其先后缓急而推行之。日滋月益,必有成效。上裨中兴之治,庶几国有定安之期,民有休息之望。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