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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封赠所生祖父母奏绍兴四年九月 北宋 · 潘正夫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七八、《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之一九(第二册第二○一三页)
先父绛幼失所生父母,出继亲伯孝仁
臣除节钺以来,已累经封赠养祖父母,唯有所生祖父母未曾封赠。
伏睹明堂大礼赦文,合该加恩,望许与所生祖父母,依臣合封赠三代条格,特封赠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