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迂论五 其六 论节制之兵1126年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五五
兵之有节制,犹之一身,其筋骸之束欤。
故以身运臂,以臂使指,屈伸把握,无不在我,然后可以应物而捍患。
苟筋骸之散,而臂指不能相运掉,则亦无所事矣。
兵自什伍,积而总之以偏裨,自偏裨总之以将,而又有大将以临之。
小大相维,尊卑相统,其动静、进退、疾徐、缓急,一听于大将之节制,违则行法,有死无赦。
故连百万之众,可使如一身手足相须,头尾相应,而战必胜、攻必克者,用之有道也。
李光弼与安太清战于河阳,未决,召诸将曰:「彼彊而可破者,乱也。
今以乱击乱,宜无功」。
因问贼阵何所最坚,曰:「西北隅」。
郝廷玉曰:「为我以麾下破之」。
复问其次,曰:「东南隅」。
论惟贞,与之铁骑使破之。
光弼执大旗曰:「望吾旗麾若缓,可观便宜;
若三麾至地,诸军毕入,生死以之,退者斩」。
遂大破贼。
其后九节度之师讨安庆绪相州,帝以子仪光弼皆元功,难相临摄,第用鱼朝恩观军容使,而不立帅,于是九节度之师皆溃。
由是观之,有节制之兵,虽少足以破敌;
节制不立,虽兵多而子仪光弼在其间,亦不免于溃。
节制不专,可不戒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