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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数序1130年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四六、《梁溪集》卷一三四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自道降而生物,无非数也。
《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自《易》阐而生卦,无非数也。
造物者本象以出数,故曰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则数非象不立。
作《易》者因数以定象,故曰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则象非数不明。
二者相为表里而已。
天下之物不逃于数,天下之数不外于象,天下之象不遗于《易》。
故《易》之为书,该极象数以冒天下之道者也。
数起于以七运而四十九之用圆而神;
数成于卦,卦以八周而六十四之体方以智。
揲蓍以知策,推策以定爻,因爻以设卦,而《易》之能事毕矣。
阴阳有老少,此策之数所以殊也。
刚柔有微彰,此爻之数所以别也。
自天一至天五,生数也;
自地六至地十,成数也。
以奇生者成而耦,以耦生者成而奇。
奇耦相推演,而五行之数立矣。
一、三、五、七、九,天数,皆阳也;
二、四、六、八、十,地数,皆阴也。
合天数二十有五,合地数三十,凡五十有五,而大衍之数成矣。
《乾》履一于西北,《巽》戴九于东南。
《艮》东北而左三,《坤》西南而右七。
《离》二《震》四,上峙而为肩;
《坎》八《兑》六,下承而为足。
河图九宫,天极之数积矣。
气有司间,而上下左右之分辨;
精有专散,而风雨寒热燥湿之化彰。
《乾》、《兑》之金,位于西而盛于西北;
《震》、《巽》之木,位于东而盛于东南。
《离》火有君相,《坎》水有降升,《坤》、《艮》之土有始终。
五运六气,坤枢之数行矣。
《乾》、《坤》包六子,而纳甲之法生
五行历十二辰,而纳音之法备。
五声六律十二管,旋相为宫,有高下损益之制,律法出焉。
参天两地,迭相乘除,有章蔀纪元之术,历法肇焉。
故以卦当日,昼夜各一,则为爻十有二者辰也。
以卦当月,六日七分,则为三十者日也。
以卦当时,《震》、《兑》、《坎》、《离》分主春、秋、冬、夏,则为爻二十有四者气也。
以卦当年,阴阳二卦相交于冬夏二至,则为爻十有二者月也。
参伍以变,错综其数,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故莫不筦摄于此。
故明于《易》之数者,顺以数往,逆以知来,察天人之际于掌握之间,洞古今之变于谈笑之顷,究观物理,与神为谋,其故何哉?
天地之覆载,阴阳之生杀,日月星辰之运行,晦明寒暑之代谢,山川之流止,动植之死生,事之因革,器之成坏,人之穷达寿夭,世之治乱安危,帝王之兴衰,君子小人之进退消长,莫不有数存乎其间。
故数也者成变化,行鬼神,虽天地之大不能违也,而况于人乎?
况于万物乎?
极数之变,执神之机,在璇衡以观大运,据会要以知方来,则探赜索隐,钩深致远,推阴阳之荒,考神明之隐,若影响之于形声,夫何疑哉?
汉之扬雄张衡,唐之魏伯阳邢和璞,本朝之邵雍,皆深于数者。
作《太玄》,著《灵宪》,伯阳有《参同契》,和璞有《颖阳书》,以《先天图》作《皇极经世》,皆宗于《易》而辅翼推明之,至数所在,信如蓍龟,不可诬也。
精微之几,不可以言传,姑取其可陈者著于篇。
作《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