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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相条具事宜劄子1137年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二三、《梁溪集》卷一○三 创作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某窃以主上躬睿智神武之姿,有知人之明,所以待遇相公,仰成恢复之业者,信任之专,古所未有。
相公蕴王佐之才,有不世出之略,被受眷知,愿捐躯以徇国者,精忠之诚,远追古人。
愤强敌之凭陵,耻逆臣之僣窃,悼二圣銮舆之未还,悯中原生灵之涂炭,深谋远虑,图此武功,此固十数年来天下士民之所傒望者也。
然而适当旱暵之馀,财用匮乏,民力凋瘵,不取于民则调度不足,取之过甚则人心惊疑,正在斟酌损益之间,使军不乏兴,民不告病,乃为得策。
辄殚浅短之虑,庶几万一之得,以裨庙算。
伏望钧慈特赐采择。
谨具下项:
一、某昨过衢州,窃见都督行府劄子,颁降官告,劝诱上户进纳,文臣自宣教郎迪功郎,武臣自修武郎承信郎,价直各有等差,计钱六十一万贯。
宣教郎六万贯,迪功郎一万贯,其馀升降,各以万五千贯为率。
契勘自来进纳,文臣止于判司簿尉,遇有功改官即转入右列,盖所以清流品、重名器也。
今以京朝官许之进纳,恐失本意。
又上户之家,虽有物力,安能目前具六万缗以买一官?
若分科众户,则未知此官当使谁受。
某谓不若以一宣教郎分为六,迪功郎仿此以行,则上户易于出财,人情乐于入仕,州县劝诱不至费力,又无轻名器之患。
就不得已之中,此为长策。
仍于诸郡量减分数,庶几不至竭泽,易于趁办。
伏望钧慈更赐裁处。
一、某契勘本路人户合纳今年夏税和买物帛,朝廷元降指挥立定分数,从第四等已下折纳价银,依自来条限起催,盖优饶下户,易于催纳。
今承都转运司公文,准尚书省劄子,勘会本路合发折帛钱,元责限三月桩足,欲督责两漕臣拘催,日下并要起发尽绝。
奉圣旨依,仍展十日
若依所展日限,合至四月十日了足。
今来正是蚕麦未熟、新陈不交之时,本路洪、吉、筠、袁、江、抚州兴国临江军皆系灾伤至重,其第四等已下人户多是官中见行抄劄赈济之人,难以预行催纳。
如州县逐急于上户催科,将来下户却合入纳本色,显是重困。
除已申奏朝廷乞将本路灾伤州县合起折帛钱依条限催纳,其馀州县自依今来立限指挥,庶几灾伤下户得被实惠,不致逃亡。
更望钧慈特赐照察。
一、某窃见诸路应岳飞钱米并津船至郢州交卸,势须先有重兵屯驻,及修盖仓库安顿去处。
又自汉、沔至郢州千有馀里,密迩伪境,须得军马防护粮道,乃可无虞。
某窃以谓不若且于鄂州桩管,候将来大军进发,沿汉江有备,乃可旋次措置津船,实为得策。
更望钧慈特赐裁处。
一、某窃见自军兴以来,收于民者非一。
降官告,给度牒,卖户帖,理积欠,折帛、博籴,预借、和买,名色甚多。
当此旱灾之馀,民力已困,诚愿朝廷讲求理财之道,救弊覈实,开阖贸迁,使不敛于民而用度足,乃为长久之计。
伏望钧慈特赐垂念。
一、某近因入劄子论兵家利害,妄意朝廷措置有未尽善者五,宜预备者三,当善后者二。
议论迂疏,诚不足裨补庙谟之万一,姑尽其拳拳之忠而已。
辄录副本拜呈,伏望钧慈特赐详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