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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令诸路郡县增修城壁器械劄子建炎元年七月一日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梁溪集》卷六二、《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二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臣窃以国家承平之久,自河以南,皆腹心内地,城池堙圮而不修。
贼骑渡河,残破畿邑,止于百里之内。
盖未知中国虚实,不敢远纵。
贼退,因建议请修畿甸诸邑、拱、、许、滑四辅郡,洛阳河阳城壁,以防金人复来,使吾民有所保聚,而贼骑无所抄掠。
朝廷已降指挥,而言者以为扰民,遂复止之。
去冬再寇,纵兵远掠,环畿千里之内无人烟矣。
京东西江淮之间州县往往无城,将来秋冬彼必愈更南牧,何以捍守?
治安之久,虽小邑犹藏万家之室,谷粟货财不可胜计,使彼得之,因粮取财,胁掠吾民,以为之用,是所谓借寇兵而资盗粮也。
夫惜一时之扰,而忘长久之计,岂策也哉?
宜命州县以渐增修城池,朝廷量降度牒应副。
至于器械、甲胄之属,州县类多阙乏,亦宜立名色,降样制,使及时制造。
除戎器,戒不虞,此正今日之先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