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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九年气运政和八年十月朔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二四、《宋大诏令集》卷一二八
政和八年十月朔,皇帝御明堂平朔左个,以九年己亥正朔气运颁布于天下。
皇帝若曰:古我先后,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其岁月日时无易,民用平康
今朕临观八极,考述五常,敷锡庶民,以待来岁之宜。
惟尔万邦,率兹典常,奉若天道,钦于时宪。
政和九年己亥之岁,土运南政,󶗚天之气,经于角轸。
司天阴风木,左少阴,右太阳;
厥阴在上,则少阳在下,左阳明,右太阳。
风火同德,上应岁星荧惑。
风化三,湿化五,火化七。
己为少宫,五运之序,少宫、太商、少羽、少角、太徵。
少宫土之不及,运行后天,是谓卑监之纪,是谓减化。
化气不令,生政独彰,长气整,雨乃愆;
收气平,风寒并兴,草木荣美,秀而不实。
其味酸甘,其色苍黄,其声宫角,其谷豆麻,其果李栗,其虫裸毛,其发濡滞,其病留满否塞,其应正宫,其眚四维。
上角与正角同。
岁半之前,厥阴司之,天气扰,其政挠;
岁半之后,少阳司之,地气正,其令速。
风生高远,炎热从之,云趋雨府,湿化乃行。
风行乎上,热行乎下,风燥暖复行乎中。
风淫所胜,则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写之;
火淫于内,则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
初之气,自斗建丑正至卯之中,风木之位,阳明居之,为清化
二之气,自斗建卯正至巳之中,大火之位,太阳居之,为藏化;
三之气,自斗建巳正至未之中,相火之位,厥阴居之,为风化;
四之气,自斗建未正至酉之中,湿土之位,少阴居之,为灼化;
五之气,自斗建酉正至亥之中,燥金之位,太阴居之,为󶗚化;
六之气,自斗建亥正至丑之中,寒水之位,少阳居之,为苦化。
析其郁气,赞其运气,资其化源,畏火之气,无妄犯之,无使邪胜,是谓适平。
布告中外,咸使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