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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混康(三 崇宁五年八月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二、《茅山志》卷三
笪师所奏宫门墙宇等事乞修治,已令有司火急应副物料、材木等,责立近限速令毕集,无致逗遛稽缓去讫。
先生更有所阙,但具奏无隐也。
伤风符镇心压惊,佩带符子,各求数十道,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