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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制国用劄子1126年2月 宋 · 李光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六、《庄简集》卷八、《宋史》卷三六三《李光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睹祖宗之制,天下财谷悉总于三司,非条例有定数,不敢擅支。
朝廷知其大数,量入为出,故能仓廪充溢,用度有馀。
近年以来,政出多门,法度寖弛户部既不得总天下财赋,朝廷亦无缘尽知钱谷大数,侵支互用,不可几察,名为应奉御前,其实般入私室。
东南财赋尽于朱勔,西北财赋困于李彦,天下根本之财竭于蔡京王黼
徐铸蒋彝常平司官,何渐茶马司官,张琬徐惕燕瑛市舶官,应安道朱彦美王子献王复转运司官,胡直孺卢宗原发运使王仲闳胡邃提点刑狱,宋诲为香盐官刘寄、吕岯、毛孝立为盐司属官,天下财赋尽归权倖之家,小人乘时无复忌惮。
今所至匮竭,公家无半年之储,百姓无旬日之积,加之兵兴,府库金帛,散用将尽,此乃国用危急之时,所谓理财经久之术,不可不虑。
伏望遵依祖宗故事,使三省、枢密院通知兵民财利大计,与户部量一岁出入,以制国用。
仍乞精择健吏通知财计者,置司驱磨诸路应干钱物往来移用过及见在之数。
其官吏各量添俸给,课以功限,为之赏罚。
或专遣使命,就所至勾集诸司人吏驱磨。
庶几利源归一,而天下财用可得而理矣。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