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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诏条具利害状1132年5月27日 宋 · 刘一止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七二、《苕溪集》卷一四、《历代名臣奏议》卷四八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右。
臣伏睹今月二十七日手诏,令中外侍从、省台寺监执事官、监司、守令等名实已见的确利害,凡可以省费裕国、强兵息民者,条具以闻。
仍已诏大臣置司修政,有言闻达,悉付讲求。
有以见陛下焦劳图治,宵旰靡遑,仰师周宣所以内修政事、外攘夷狄之意,以惠天下,甚盛德也。
然臣谓修政之举,置司而讲求之宜也,何宜闻而久未闻耶?
梅福南昌上书乞假轺传至行在所条对急政,四方之士,固愿效其所闻,以为所不当缓,如者多矣。
及今始求之,岂亦所谓急政者乎?
方今中原版荡,九庙播迁,外忧猾夏之远夷,内有弄兵之群寇,而又僭伪窃国之人,反侧自疑,日夜谋我,言政之急,未有如今日者。
陛下诏臣等以省费裕国、强兵息民之事,固议者所当急久矣。
然事不素讲而求之于一朝夕之间,所谓足国裕民者,诚不知其方。
欲足国则民不裕,欲裕民则国不足,一旦用度有阙,郡县吏不过阴取于民,以应公上之须,陛下亦莫得而知之也。
所谓省费强兵之事亦然,欲省费则兵不益,欲益兵则费不省。
加又有乌合招来之寇,存之则縻费廪食,不足恃以为强,汰之则无所归日覆出为恶。
议者处此,诚知其难也。
今日欲为陛下论之,而不知所当先,则为不知言
陛下问修政于群臣,而不先期所自为,则为不知政。
今日之事,在陛下躬行者,顾莫先于省费。
非谓天下之费必待陛下而省也,以为不如是,则不足以感人心而示好恶,政之本不立也。
臣愚不肖,待罪台属,于兹有日矣。
窃闻陛下小心如成康,俭德如文景,笃好书传,踰于声色,尚方服用,简朴无华,与士庶之家等。
󲦤绅交叹,以为圣虑宏达,不以一日奢靡快意为乐也。
然迩来议者颇谓岁取左藏库金帛之数不减全盛时,有司告病,缙绅惑焉,岂陛下俭于一躬,而赐予或未节耶?
且左右亲近之人至无厌也,不以礼法抑之,将何时而已?
仁宗皇帝尝语侍臣曰:「左藏库月供钱千二百缗,此周王所谓供王之好用,朕宫中无所费,其令罢之」。
当是时,左右亲近之人非不多也,然而无所觊觎者,知不可也。
又况其间畏义知耻,与上同休戚者,虽予之,将辞焉;
其不然者,皆贪得无厌,不与上同休戚者也,又何恤焉。
且陛下厚于及人,而以身当天下之谤,其无乃自为谋者疏邪?
臣愿少抑赐予之费,与所谓杂色供奉冗食无用之人,稍镌减之,示好恶于天下,则修政之本已立,其事为之末乃可议耳。
夫修政之日,无微而不当举,议将次第而行之,莫若诏监司郡守县令各至所部,询问父老,讲求一方之利害。
若曰孰利未兴,孰害未除,孰民田有遗垦,孰为知兵,孰材武可用,孰土豪可任。
使其当山川控扼沿河濒海之地,则曰某地可守,某地可战,某地可为寨栅庐舍,其处可以积粟漕运。
各以方略来上,然后以其说深考而熟计之,度其可者行焉。
间遣近臣巡按某地而核其实,以为之赏罚黜陟,则事无有不得其要领者。
今未尝目见耳闻,而独使之汎然论天下之利害,其有益于施行者无几耳。
赵充国号为通知四夷事者,且曰:「百闻不如一见。
臣愿驰至金城,图上方略」。
况馀人哉。
乃若裕国省费、强兵息民见于事为者,则臣谓莫若求之民兵,盖四者一事而已。
古者兵民为一,故兵不可胜用,而国不知费。
赵一国耳,长平之战,四十万人死,其后亦不闻无兵。
秦男子十五以上悉驱之从军,则是民即兵也。
比年以来,为民兵之说献于上者多矣,卒莫之行,巡社之法既行而旋罢。
岂朝廷难之以为扰民耶?
是计之未熟而行之不得其要者也。
若臣之说则异于是,陛下即行之,不过下半纸檄以颁郡县,郡县承天子诏旨而告之民,民则乐从之矣,初无有甚难。
盖其说曰:不募不籍不教,不易其名,不夺其业,不系縻于官,不程督以吏。
如是,故民不扰而乐从。
凡县镇乡社之民,通使为之,不欲者勿强。
并习兵器,若弓弩戈矛枪挺刀牌等,随其所习。
以今所谓保正长者总之,晓以利害,使各保其田桑庐舍。
境内有寇,悉听捕逐,其获寇之赏,则有常格,见于著令。
若遇大盗,并力杀获,则闻于朝,称其事而旌赏之,如效用之法。
其平居讲习,精于武艺者,听保正长推举,不以多少闻于州郡,州郡按试之,如所举者,为之旌别,蠲其身丁。
及三犯杖,听赎。
彼固知保田桑庐舍之利,而又有意外旌赏之宠,无所系縻,无所程督,亦谁惮而不为哉?
今夫群天下之士而试之有司,次第荐送而官使之,彼诚利于得官也。
挟策觅举,虽终老而不悔,曷尝募之使为科举,籍之使不得脱耶?
使民习兵无以异此,为农为商,不易其名,不夺其业,且将因询暇时,啸其朋俦,自相讲习,梃者击,戈矛者刺,弓弩者驰射,彼归而求之有馀师,又何必驱而教之为哉?
山谷强悍之民,初未尝教也,而艺绝官军者,所至多有。
如曰必驱而教之,使知坐作进退,是犹博士先生缓带徐步、升堂巍坐而谈经,坐诸生堂上,击鼓而进退之,以为文物表仪,化民成俗可也,所谓学者,岂真有待于是乎?
孔子曰:「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而臣乃以乡社之兵为不必教者,非兵无事于教也,以其势与官军不同,非仰食公上者之所系至众,一或扰之,将不乐从。
藉令习业不精,假之岁月,所得十一,不已多乎?
呜呼,兵之弊甚矣,其患有不可胜言者。
在祖宗之时,平居无事,则竭天下之力以养兵,在今日国势阽危,则竭天下之力以养乱。
今臣之说虽未能销患于赫赫之际,而能为陛下销患于冥冥之中;
虽未能足国裕民于一朝夕之间,而能为陛下足国裕民于三岁之后,且为久远无穷之利。
若以三岁之后无救目前,用置不讲,则是其弊终不可救也。
愿陛下下臣章杂议,若以为可,则立为赏功劝劳之典,参酌旧所著令,损益而施行之,此臣所不能知也。
或曰,臣之说朝廷非不闻也,不果行者,惧民之知兵且为乱也。
臣曰不然。
强悍之民崛起山谷,十百为群,轻犯县镇,居民无远近多寡,望风奔走,与异时敌人所至,率以一步卒联十百人而驱之,拱手屈膝,以受箠击,莫敢与抗者,非不顾其生也,诚未尝闻斗战击刺之事耳。
仅有一能者,则戈持挺出当之矣,此臣所耳闻而目见者也。
借令一乡社之民自起为盗,则有他乡之兵制之;
一县镇之民为盗,则有他县镇之兵制之。
矧未必皆然,即臣之念至熟悉矣。
虽然,臣窃观陛下诏大臣说宫属置司讲论,以修政为名,诚美矣,顾所以称是名者宜何如哉?
使一国之政如一家之政,小大快心,上下告语,毕精穷思,推忠尽诚,罔有嫌隙,不顾望陛下风旨,不迎合大臣论议,惓惓焉,闵闵焉,惟恐一事之有遗策,一物之有遁情,则庶几焉臻于有成,可日月冀也。
如其好是美名而不克充其实,且聚讼交訾,若筑室于道谋,则非独不可以日月冀,抑论议有不出于至公者矣。
元丰条例之举,崇宁讲议之名,事出权臣,弊政充塞,贻天下患害,至今未艾也,愿陛下察焉。
臣愚无知识,姑陈其槩,以塞圣问,伏惟留神幸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