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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七年南郊赦天下制元祐七年十一月癸巳 北宋 · 宋哲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四三、《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一、《宋朝事实》卷五
门下:朕承六圣鸿烈之休,御千载丕平之运,逖观历代之治,无若本朝之隆。
充塞乎协气之流,洋溢乎颂声之作。
然而重熙累洽,所以应之者惟艰;
持盈守成,所以保之者靡易。
顾兹冲眇,绍乃基图,永惟几深,罔敢逸豫。
仰赖文母,维持我家,保佑八年之间,申锡九畴之叙。
宾礼故老,子惠困穷。
上顺帝心,下从人欲。
广祖宗之遗泽,蒙天地之降康。
钦言肇郊,躬行大礼。
念尝再飨乎穹昊,未始祗事乎皇祇。
是用推本建隆之旧章,复举熙宁之故实。
执鬯以祼八室,奠玉以合两仪。
烈祖以配天,洽百神而承宇。
于时礼行而诚意格,乐变而祥光浮。
诞受三神之釐,敢专四海之福。
宜思均施,溥宥群伦。
可大赦天下(云云。)
于戏!
乾坤之元始生,俯仰之观象法。
以为君臣之道,以成覆载之功。
咨尔内外之庶工,咸罄文武之致用。
惟新厥德,永孚于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