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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新修经史證类备用本草序 北宋 · 曹孝忠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三九
成周六典,列医师天官,聚毒药以共医事。
盖虽治道绪馀,仁民爱物之意寓焉,圣人有不能后也。
国朝阐神农书康济斯民,嘉祐中两命儒臣图经补注,训义剖治亦已详矣。
而重熙累洽,文物滋盛,士之闻见益广,视前世书,犹可缉熙而赓续者。
唐慎微,近以医术称。
因《本草》旧经,衍以證类,医方之外,旁摭经史,至仙经道书,下逮百家之说,兼收并录,其义明,其理博,览之者可以洞达。
臣因侍燕閒,亲奉玉音,以谓此书实可垂,乃诏节使臣杨戬总工刊写,继又命臣校正而润色之。
臣仰惟睿圣当天,慈仁在宥,诞振《三坟》,跻民寿域,肇设学校,俾革俗弊。
复诏天下进以奇方善术,将为《圣经》以幸天下万世。
臣以匪才,叨列是职,兢临渊谷。
而《證类本草》,诚为治病之总括,又得以釐而正之,荣幸深矣。
奉明诏,钦帅官联,朝夕讲究,删繁缉紊,务底厥理。
诸有援引误谬,则断以经传;
字画鄙俚,则正以字说。
馀或讹戾殽互,缮录之不当者,又复随笔刊正,无虑数千,遂完然为成书。
凡六十馀万言,请目以《政和新修经史證类备用本草》云。
政和六年九月一日中卫大夫康州防禦使勾当龙德宫、总辖修建明堂所、医药提举、入内医官、编类圣经、提举太医学曹孝忠谨序。
按:《證类本草》卷首,四部丛刊初编本。又见民国崇庆县志》卷一一,《中国医籍考》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