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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进故事 宋 · 廖刚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八、《高峰文集》卷六
《前汉武帝纪》,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诏曰:「公卿大夫,所使总方略,壹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也。
夫本仁祖义,褒德禄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
朕夙兴夜寝,嘉与宇内之士,臻于斯路。
故旅耆老,复孝敬,选豪俊,讲文学,稽参政事,祈进民心,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
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三人并行,厥有我师。
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壅于上闻也。
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
进贤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
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
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
贡士,壹则黜爵,再则黜地,三而黜,爵、地毕矣。
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此所以劝善黜恶也。
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
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
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
奏可。
臣观自古人主欲命令之行,未尝不用赏罚为先。
然施于荐举之当否,每见其仅存而终以废弛,岂以赏罚为不足以劝惩者哉?
大抵徒以求贤为美事,而不知其真为急务。
故荐者不以为有功,而不荐者不以为可罪,而谬举者又以为适然其情为可恕。
此贤才所以淹滞,不为世用,而奸邪之徒得以肆朋比之欺,凡以求之之诚不至故也。
恭惟陛下寝寐贤哲,方诏从臣各举所知,丁宁恳恻,德意诚至。
群臣孰不感激,务极搜选,期于尽得天下之俊乂,以复陛下。
然所贡贤者必有赏,不贤者必有罚。
董仲舒尝为汉言之,所不可废也。
元朔设法若是其严,而终武帝之世,以荐贤失举被赏罚者,不知凡几何人,岂但为文具耶?
夫惟加至诚,信赏罚,则荐者不敢苟,而所得无非贤矣。
所得皆贤,然后笃信而专任之,不使小人得以间焉,则贤者得以尽其才,又何功不成,何治不举!
君子之道,于是乎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