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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杂论一 其二 更生使人上变事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一
、许、史子弟侍中诸曹,皆侧目于望之等,更生惧焉,乃使其外亲上变事,言:「窃闻故前将军萧望之等,皆忠正无私,欲致大治,忤于贵戚尚书
今道路人闻望之等复进,以为且复见毁谗,必曰:『尝有过之臣不宜复用』。
是大不然。
且往者高皇帝时季布有罪,至于夷灭,后赦以为将军高后孝文之间卒为名臣。
孝武帝时儿宽有重罪系,按道侯韩说谏曰:『前吾丘寿王死,陛下至今恨之。
今杀宽,将复大恨矣』。
上感其言,遂贳宽,复用之,位至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未有及宽者也。
董仲舒坐私为灾异书,主父偃取奏之,下吏,罪至不道,幸蒙不诛,复为太中大夫胶西相。
仲舒为世儒宗,定议有益天下。
孝宣帝时夏侯胜坐诽谤系狱三年,免为庶人。
宣帝复用,至长信少府、太子太傅,名敢直言,天下美之。
有过之臣,无负国家,有益天下,此四臣者,足以观矣。
弘恭望之等狱决,三月,地大震。
移病出,后复视事,天阴雨雪。
由是言之,地动殆为等。
臣愚以为宜退以章蔽善之罚,进望之等以通贤者之路」。
书奏疑其更生所为,白请考奸诈。
辞果服,遂逮更生系狱,下太傅韦玄成谏大夫贡禹,与廷尉杂考
更生前为九卿,坐与望之、堪谋排车骑将军高、许、史氏侍中者,毁离亲戚,欲退去之,而独专权。
为臣不忠,幸不复诛,不悔前过,而教令人言变事,诬罔不道。
更生坐免为庶人。
望之亦坐使子上书,自冤前事,、显白令诣狱置对。
望之自杀。
天子甚悼恨之。
右《楚元王传第六》向附传。
以宗室,良欲尽忠于主,而嫉、许、史辈怀奸害正。
若力能肆诸市朝,犹君子之所与也,非私也。
且向之言曰:「昔孔子颜渊更相称誉,不为朋党;
禹、稷与皋陶传相汲引,不为比周。
何则?
忠于为国,无邪心也」。
望之等复退,诚无邪心,然己预焉,故不敢自为上陈之,而教其所亲上变。
虽本无邪心,至此而不幸类欺矣。
内省不以为嫌,然自为上陈之,而意不免乎便己。
且上安能无嫌而必听哉?
「从妻言之为姤妻」,虽俚人语,其变人心必也。
抑君子能为可用,不能使上之必用。
若夫成功则天也,如彼何哉?
或曰:智者术之原。
此术也,奈何曰欺?
曰:君子之用智,不得已而至于术,犹托之正。
是谓名之必可言,言之必可行。
在君子为术,在圣人为权。
舍曰正,而出于欺,虽济,君子耻诸;
况不济,何以自免于邪?
不惟其欺不可为而已,抑奸人得以藉其口于主,曰「彼自谓正,而正如此」!
后何以复信于上哉?
所以得因是陷,而辞服;
又不惟其能陷而已,卒并望之遣子上书事,见治而杀望之,自为之也。
虽然,玄成非朋、显者也,若曰诚忠于国家而虑不听,乃欺若此,治其欺可也。
而曰前欲毁离亲戚,为臣不忠,夫不为忠,孰为忠邪?
二子汉儒宗,犹畏窃位,患失而鄙如此,况其下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