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传杂论一 其十三 晋侯复曹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二九
晋侯有疾,曹伯之竖侯獳货筮史,使曰以曹为解:「齐桓公为会而封异姓(邢、卫。),今君为会而灭同姓,非礼也;与卫偕命,而不与皆复,非信也;同罪异罚,非刑也」。公说,复曹。
右僖二十八年。货史而托神,欺也;利在复国,忠也;事顺而辞恭,礼也。行一欺而二善得,侯獳有焉。淮南王书曰:「子贡诈而全鲁,诈不可以为恒;弦高诞而存郑,诞不可以为常」。夫道不可遵,而功有难废。故二子所以全存二国之名至今。语曰:「屈寸而伸尺,君子为之;小枉而大直,圣人行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