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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约墓志铭政和元年二月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九六、《杨龟山先生集》卷三一 创作地点:江苏省常州市
公讳字子约姓李氏
唐诸王苗裔,其先恭王明,以太宗子国于曹。
有子五人,俊、杰、价、备、偲,遭武氏之祸,屡更封,传五王而绝。
价生济国公臻,无嗣。
独其季偲,官止左武卫大将军,子孙蕃延,与唐始终,迄今班班可纪。
世居陈留,至公之七世祖澄为温州永嘉,始迁福州之连江
国初三从祖亚,以进士高第起家至三司盐铁判官,任公之祖为应天府法曹掾,稍迁至县令郡守,所至有能称,最后以国子博士毗陵,卒于位。
柩将行,州人不忍其去,共挽留之,葬横山,泣送者填道,又图其像,岁时祠之。
至今人有疾,取坟土服之辄愈,其威惠在人久而不忘盖如此。
国博君生五子,公之皇考,其冢嗣也。
娶范氏,司封员外郎亢之女。
国博之丧,诸孤无所归,范为营室于苏,故今为苏人。
公九岁而孤,执丧奉亲如礼。
既冠,丁母夫人忧,寠甚,家徒四壁,惟闭门自守,虽廪食不继,澹如也。
亲故高之,争持薪米以饷。
服除,游太学,闻南丰曾公巩以文名天下,公往受业其门。
刻意励行,务多识以畜德,不为进取计。
南丰器其材,谓当为世用。
熙宁五年,诏郡国贡士,乃作《湖水碧》诗以勉其行。
六年,遂登进士第,调越州馀姚主簿
用举者监扬州高邮县酒税,移江州彭泽县,迁镇安军节度推官,知河南密县事,除澶州州学教授
考满,荐书应格,改左宣德郎
曾鲁公布帅青社,辟置公幕府
公少从南丰游,南丰兄弟三人皆登显仕,有重望,而公尤为翰林公所知,及从青社辟,其兄弟至以书相贺,谓幕府得忠信之士。
吏部格不行。
青社河间,再辟公州学教授
岁满,除太仆寺主簿,转奉议郎
坐乘骑误过钦圣太后仪卫,贬饶州德兴县监酒税。
上即位,覃恩转承议郎,加武骑尉赐绯衣银鱼,通判莫州
朝奉郎,加云骑尉
堂除人例不赴吏部选,公罢选,即自陈归部,授通判永静军,转朝散郎
未赴,以堂除人衔罢,改授签书泰宁军节度判官厅公事。
八宝赦,转朝请郎,用年劳转朝奉大夫,加骁骑尉
任满,以恩例就差通判袁州
永静改授及罢泰宁任,或劝公诣朝廷申理,公曰:「吾每以士人老不知退为鉴,今固躬蹈之耶」?
竟不往。
执政大臣贤公行,就除通判保州,将引用,遽以疾终于正寝,实大观三年七月二十日也,享年六十有七。
公初在馀姚时,有商夜行,遇海舶钲鼓偕鸣,更相疑为盗,持短兵格斗,杀伤十馀人。
萧山狱,吏求正名不得,连年不能决。
清献赵公守越,闻公名,檄公摄县事。
公至,吏前负案盈积,公一视之,即得其情,曰:「犯时不知,在律勿论」。
具闻于州,杖遣之。
馀悉迎刃族解无留。
未几,邑大治。
清献益知公能,荐公可任县
彭泽县频江,俗穷陋喜讼,尚鬼而信巫。
公一以信义道之,晨兴视事,亲为决曲直,吏簪笔立庭下,屏气惕息,受成命行文,无敢出一语者。
久而民化服,讼日益稀。
使者按行,见之,疑公不事事。
既而勾稽帐簿,皆精致,无毫发疵戾可指摘。
引囚诘吏,吏以素不深与,不能对。
公徐进,具道所以,曲折详尽,卒大喜出。
朝廷下括田令,转运使倚法务苛扰,欲多得匿户羡田为功。
公争以为不可,使者怒,欲劾公留令,又沮格无得申复。
翌旦且行,公抱牍径造卧内,使者惊问,公曰:「彭泽以公事白,愿起视之」。
面抗论移时,且请就劾,并解印绶去。
使者度不可屈,卒从之,然怒犹不置。
是时王公安礼部刺史使者金陵,盛言公抗对状,阴激怒之,觊共置公罪。
刺史反壮公所为,曰:「县令乃敢与部使者争衡,此必介特有守士也」。
亟呼书吏对使前草奏荐公,使者意沮,犹数阴伺短失,卒无一事可得。
巫觋有前期唱言某日某所灾者,已而果然。
暴桀因缘为奸,转以相恐。
公召群巫于庭,问以火将起状、期日、处所,令将诣伺,有不信,抵罪。
又卜于城隍神祠,如所问巫言,有不然者,毁庙,皆曰无有。
乃下令,敢有复假鬼神造言惑众者,坐之,人心悉安。
朔方士鲜知学,公为二州教授,始得名儒为师,士向风,翕然一变。
将门子弟至褫跗注、衣缝掖为诸生者,不可胜计。
澶渊濒大河,自元丰初决小吴,河流不复由故道。
元祐三年,始议遣使修复。
公作《复河赋》二篇赞明禹功,究当时利害甚悉。
上之,不报。
大抵言河不可复,后卒如公言。
又广孟子说,著《养气论》三篇传学者,其言深切著明,皆可考而行也。
莫当北使道,公至,谓宜先示以文教,乃增辟学舍,益市书,日亲为讲说,士皆诵其言,化其德。
初岁才五六人,未期至十倍。
崇宁诏天下兴学,莫遂为边郡第一。
其在泰宁,事无小大,悉赖公为理。
守将屡易,幕府号为省事
岁水灾,首议赈救,民不知有饥,公之力也。
公性刚直,不泊于私欲。
居家友顺,遇妻子以礼,闺门之内雍如也。
收养孀稚,均其所有,中外无间言。
不事生产,约于自奉,而周人之急惟恐不及。
交朋友尤笃于信义
莅官临事,以理自将,澹乎若无意于仕者。
至其遇事立断,有不便于民,虽要权必争,不少回屈。
率意尽诚,亦不为矫激之行,徼名于世。
虽仕筦库必尽力,故所至人安之。
既去,而久益思。
流落州县三十年,位不称德,士论惜之。
而公与家人言,未尝有滞淹之叹,其视得丧无足介其胸中者。
故天下识与不识,皆知其为钜人长者。
及其亡,亦莫不咨嗟叹惜。
公晚尤深佛学,前数月尚无恙,居静室燕坐终日,对家人未尝辄语。
屏绝情累,若预有知者,间惟焚香诵佛书而已。
家人私窃怪之,莫敢问。
手书寒山诗一首,意若示诸子者。
大抵以攻人之恶,伐己之善为戒。
疾革,犹怡怡自若,卒无一言及后事。
公于死生之际,安之若此,则其素所养可知矣。
曾祖讳慕玢,故任秘书省著作佐郎,赠尚书部员外郎
国博君讳馀庆,赠屯田郎中
考讳处常,故任忠武军节度推官,赠朝请大夫
公娶柳氏,括苍人朝散郎珣之女,有贤行。
生子男六人:弥性、弥伦、弥大、弥逊、弥中、弥正。
女二人。
弥伦以公遗奏,补假将仕郎
弥大、弥逊,崇宁大观间连举登进士第
弥大登仕郎兴仁府宛亭县主簿
弥逊单州司户参军,馀皆举进士
长女适进士张延之,次适从仕郎庐州舒城县陈温舒。
孙男一人,女一人,皆幼。
公喜著述,文辞简古,有理趣。
作《毛诗训解》二十卷、《孟子讲义》十四卷、文集五十卷、史赞论五卷,藏于家。
其孤将以政和元年二月二十四日葬公于横山祖茔之西,状公之行与其族系世次来请铭。
予虽未尝知公,而与其子弥大游,考公之行与其历官行事始终之大节,皆足以垂世传后,是宜铭。
乃叙而铭之。
铭曰:
李本嬴姓,爰自高阳
天祚神尧,兴于有唐。
本支十三,国于曹。
或绝或封,惟时之遭。
偲实其季,为卫将军
位虽不充,子孙。
世载其德,著于毗陵
疾谁与瘳?
邦君之灵。
公蕴大器,增光于前。
匪斲匪雕,矩方规圆。
问学有原,左右之逢。
士得其师,靡然向风。
有社有民,庇之以身。
义在必争,力回千钧。
畜大不施,其行则踬。
寄之去来,视犹一蜕。
善无不报,不于其躬。
力穑之勤,后穫必丰。
矧公多子,惟公是似。
责报于天,如执右契。
横山之阴,有坟其墟。
公则无憾,永安此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