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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奉郎魏君墓铭绍圣三年十月1096年10月 北宋 · 陈师道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七一、《后山居士文集》卷一八 创作地点:山东省菏泽市曹县
朝奉魏君讳涛字信卿,其先自魏徙徐,为彭城人
父吉,赠宣德郎
母王氏,寿安县太君
元祐二年四月六日卒于家,年五十七。
娶刘氏,昌乐县
有子曰衍。
绍圣三年十月十七日,葬于白鹤乡立德里之故茔。
衍有文行,力贫以葬曾妣而下八丧。
乡里既共其事,而师道又考次君之志行张施,而石铭之。
君始以进士濮州参军,贾以赂冒官族,脱市版,州下其事,君不受。
其为河东从事,佐经略使刘庠
契丹河东争界,而廷议欲割畀之,遣使临议,以属君,使不能屈则临以威,君不为动。
于是复宪州,筑惠宁、肃定、神木三堡,声势益张,契丹亦不竞也。
由是益知之,谓可当大事。
士有罪当赎,而后使欲刑,君独不可。
使武吏叫怒,僚吏却愕,君又独曰:「希意顺事,为自计耳,于公何有?
况又非某之所能也」。
使虽不喜而竟屈焉。
其知承县,两仇斗而伤,决遣而伤者死,仇不自冤,而君疑之,求其故而未得。
死者之子诉于监司,怒有恶语,君叹曰:「官可夺,囚不可杀」。
不为具狱。
后得其实,是夕罢归,醉骑及门,坠乃死,验其邻果然。
其治明毅,所至不冤,而承人思之。
至今衍常至其县,一县之人喜相告曰:「吾著作之子也」。
著作,君故官也。
其监团柏镇,军兴,运夫过其郭,突门劫库兵,君出告曰:「尔去家度塞,父母妻子数日待还,今虽挟利器,怀重宝,何所归乎」?
众谕稍去,遂定。
君生十年丧父,哭之过哀。
十八试礼部,闻母疾而还。
其孝盖天资也。
家产万金委群弟,不问所在,亡后争分,君又多予之。
有难之者,君不答,召衍而指其书,曰:「读此不患贫矣」。
君以不欺为心,亦不以告人,问其说,曰:「不自欺耳」。
而人信之。
外属为徐,守见而贤之,数荐宰相
将用矣,君辞。
或问之,曰:「班固以事窦氏为后所笑,可使后人笑我耶」?
铭曰:
魏氏隐微,及君而兴。
得不偿出,亦古之曾。
凡君之行,出于不欺。
邑人之传,我则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