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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礼奏 北宋 · 李复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三、《潏水集》卷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
臣闻圣王治世莫重于礼,事不由于礼,无巨细皆不可行。
三代之礼至周而备,今考诸载籍,所传者十无二三。
前世江都、开元皆尝纂缀旧文而行之,当时折衷,执于古者泥而不通,顺其时者陋而无法,学礼者有所不取,后世无可稽焉。
传曰:「治定制礼」。
国朝承平一百六十年,高出唐虞,岂三代可拟?
一代礼典,今犹未讲,至使好礼之士,有家自为礼者。
荀况云:「礼莫大于圣王」。
是惟圣人乃能制礼,惟王者乃能行礼。
《记》曰:「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
臣愿诏有司,上自郊庙社稷,下至三祀、一祀与夫冠昏、丧葬、宾军,辨其等威,裁其文物,不僭不偪,据于古而不泥,宜于今而不陋,著为一代之典。
其士庶所当行,则颁之郡县,使通知焉。
事有制度,灿然可观,四夷百蛮向风取则,为治世甚盛之举,岂胜幸甚!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