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说 其二 北宋 · 黄裳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五六、《演山集》卷四八
合敬则无离心,同爱则无异情。事文,礼乐之迹也;敬爱,礼乐之情也。先王之制礼乐也,立本有情,趋时有迹。情,天也,不可戾者也,故在所因,而曰「礼乐之情同,明王以相沿」。迹,时也,不可同也,故在所损益,而曰「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事者时之应,名者功之报。趋时斯有事,建事斯有功,立功斯有名。为趋时而后有事,故事与时并;为立功而后有名,故名与功偕。
情可以意会,文可以理考。无精义不能会其情,无明德不能考其文。或曰:「夫子既圣矣,述而不作,何也」?曰:夫子,圣人之在下者也,有其德,无其位,何敢作?和者,天地之情;序者,天地之理。百物言其群分,群物言其类聚。聚而患其乱,故皆别,则言群物;有生则贵众多,故皆化,则言百物。
先王之制礼乐也,发天地之情,明天地之理而已。过制过作,人伪也,非真礼乐也。故过制则非理而失之乱,过作则非情而失之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者,发其情,明其理而已。
伦者言其理而已矣。伦,人理也;乐之情,天德也。以天德论人理,则无病天之患矣。人之德,出而分于三则有中,入而止于一则有正,中而无邪则能从于人,正而无邪则能侔于天。敬顺,礼之制在心者也;庄恭,礼之制在体者也。欣喜欢爱则设于情,恭顺庄敬则立于质。与民同礼,乐之小者也;与天地同礼,乐之大者也;与道同礼,乐之妙者也。先王之于天地,以其妙者官之,以其大者相之。
王者之为天下,方其图功而谋治也,则有教化以行礼乐之道;及其功成而治定也,则有制作以建礼乐之业。道也,先王非敢私行之;业也,先王非敢私为之,明人之天而已。礼之实,节文仁义者也;乐之实,乐仁义者也。节之不泛,文之不固,乐之不乖。二者之实,虽人之所固有者,彼所以节文而乐之,则因教化而后至焉。盖使天下之人,耳目之视听无非礼也,手足之舞蹈无非乐也。其功已成,其治已定,先王始有制作以收其成而已。乐以象德,而功成则德之著也,故作乐以扬之;礼以节事,而治定则事之辨也,故制礼以彰之。功大者其乐备,治辨者其礼具。王者之制礼乐,其情相沿而有详略者,时而已矣。
干戚之舞,饰威而已,故非备乐;熟烹而祀,致味而已,故非达理。五帝之天下未传之子,故不言世而言时。其时未失德,故不言礼而言乐。五帝之时,其俗未顿革,故言殊而不言异。
乐极则忧者,以物为乐故也;礼粗则偏者,以数度为贵故也。大圣敦乐有仁,而其乐未尝荒,故无忧;礼备有义,而其法足以适用,故不偏。
道之下降,气为阴阳,形为天地,数为万物。气数之中,以其高下散殊而有礼之序,以其流化合同而有乐之和。二者道理之自然,有生之类莫不具焉。流而不息者,品物流形也;合同而化者,万物并育也。礼居仁义之后,人德之序也;义居仁之后,天德之序也。自其天地始分而言之,则仁义在其后矣。仁主爱,乐主统同,故仁近于乐;义主断,礼主辩异,故义近于礼。而礼乐之大用非特于四时,是以仁义之用近之而已。礼,夏德也,夏之序,长春之生而已,可以统言仁;智,冬德也,冬之序,藏秋之成而已,可以统言义。天地化始于仁,革始于义。
气也者神之盛也,敦和又其气之盛也。礼乐之道行乎阳,则高下散殊,合同而化;行乎阴,则率神而从天,居鬼而从地。鬼神之神未离乎数,而数实行之。是以道之妙乎乐,则能率之以从天;妙乎礼,则能居之以从地。礼乐之妙能官天地,而率神居鬼则分天地之所主而已。唱者,天之道也,故作乐而应之;偶者,地之道也,故制礼以配之。应也配也,礼乐之参天地者也。由卑而见贵,由高而见贱。方以类聚物,物以群分类。天地之尊卑,阴阳之动静,群类之聚分,形象之上下,天地之理自尔。交感之相摩,旋转之相荡,鼓以发之,奋以进之,动以化之,煖以养之,天地之情自尔。化不时则不生,失乐之和;男女无辨则乱,失礼之节。不生无辨,天地之情,所不能免。故后之于天地,以乐之和,辅相其宜;以礼之中,裁成其道。
乐之和,失之则不生;礼之别,失之则乱。及其得之,则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厚。行乎阴阳则物莫能违之,通乎鬼神则物莫能间之。凡有声气形数之类,在其中焉。礼乐至于此矣,然后能著大始,能居成物。
天之化,其阳始于亥,生于子,成于丑,而乾位西北焉,则知大始矣。乾者,天之道也,扬子曰:「天奥西北,郁化精也」。物于此焉,天道制其命,化精含有其生意,时未判也。及夫万物资始于元,成于艮,至于震,而天之用出焉。地气上升,天气下降,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煖之以日月,数者冥合而有乐之和,则大始著矣。地之化,其阴始于巳,生于午,成于未,而坤位西南焉,则作成物矣。《易》曰:「致役乎坤」。致役者作之也。万物之生,天化气,地化形。其化形也,萌者出,勾者达,羽者飞,足者走,鳞者游,特未定也。及夫并育而不相害,并行而不相悖,游者潜,走者伏,飞者息,方以类聚物,物以群分类。数者冥分而有礼之别,则成物居矣。大始者,精气也,乐散为和气以著之。成物之体立矣,礼分为定体以居之。礼者,其乐之终始欤!故言礼制行矣,则在乎乐之前;言礼居成物,则在乎乐之后。
歌南风,和天也;赏诸侯,和人也。诸侯之受赏,亦责其致和而已。德盛而教尊,则其德和于人。五谷时熟则其德和于天,乐者象德而赏之也。舞者德之容,故观其舞而知其德;谥者行之迹,故闻其谥而知其行。
《云门》,天德之象也;《咸池》,地德之象也。乐之象德,有天而已,则简地,尧之乐有《咸池》备矣。《韶夏》,文乐也;《濩武》,武乐也。象德有文而已,则缺武,商、周之乐有《濩武》则尽矣。《大卷》言云之形,《大章》言云之象。
万物之生,得寒而成,得暑而长,然而不时则邪气乘物,故不时则疾;得风而动,得雨而润,然而不节则淫暴害物,故不节则饥。教者,先王所以化物也,故譬则寒暑;事者,先王所以应物也,故譬则风雨。因时之宜而立教,故不伤世;通物之变而用事,故有成功。是以先王之为乐也,于天下也法治,于己也则行象德,然后无不时不节之患。
酒之养人,犹其教其事;酒之流生祸,犹其不时不节。壹献之礼,宾主百拜,所以节其流。
上下之分甚严,而不至于绝者,以其有酒食以合欢。甚欢而不至于荡者,以其有乐以象德,有礼以缀淫,皆以礼终,故哀乐中其节。
众人所乐者物之盛,圣人所乐者德之盛。惟乐出于圣人之所乐,故能养民心,其感民深。其移风易俗而出于众人者,彼且自荒矣,其如民何!
有血气则有情欲,有心智则有意识。情欲可动,意识可感,然后喜怒哀乐随其所遇而变。君子则不然,血气心智不能淫其性,而喜怒哀乐之情发而中节,故不为忧思淫乱而异其音焉。是故君子之乐可以善民心,可以移风俗。
本之情性以正乐之德,稽之度数以正乐之文,制之礼义以正乐之用。阴阳为道则刚柔为德,阴阳为德则刚柔为气。刚气,阳德之发;柔气,阴德之发。不散不密,阴阳之中;不怒不慑,刚柔之中。有中性然后有中德,有中德然后有中气。乐者本于性,发于德,而作于气者也。
先王以民之喜怒哀乐随其所遇而变,则天理灭矣,故本诸情性而为之乐焉。及以感道之,则君臣上下同听之,莫不和恭;父子兄弟同听之,莫不和亲。夫恭之于君臣,亲之于父子,天理也,而形见于乐,则乐观其深矣。
时有盈虚,运有去来,物有存亡,人有进退。圣人之知进退也,归之义焉,而不累乎其身;圣人之知存亡也,归之命焉,而不累乎其物。物我之累亡,然后能止乎一,而不失其正焉。由止一之正而上之,为不亏之纯,不杂之粹,至乎抱一之精而尽焉。故圣人之不动者,不去不来,无进无退,不死不生,无存无亡,不加不损,无得无丧。然而知之所及者,特与五行之数、四时之运,相为盈虚消息而已。
消息盈虚,天之理也,在人为进退,在物为存亡得丧。未始有是物也,傥来而得之,然后有存焉;未始无是物也,适去而丧之,然后有亡焉。未知人,焉知天?是故进退先乎存亡,存亡数之大者,且不知焉,焉知得丧?是故存亡先乎得丧,存亡吾知之矣,未有不及得丧者也。故言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得丧不与焉。
有天道者,地之类不及见之;有阴道者,阳之类不及见之。圣人之神能阴能阳,圣人之道有天有地。及其作也,本乎天地,丽乎阴阳者,无不见之矣。本乎天者亲上,见圣人之天道者也;本乎地者亲下,见圣人之地道者也。扬子曰:「仰而视之在上,俯而窥之在下。企而望之在前,弃而忘之在后」。犹之苍天也,东西南北,无不在焉。圣人之作也,其孰不见哉!
元德之类,即于物者,其德有三,曰刚、曰健、曰中。即于天者,其德有四:曰正、曰纯、曰粹、曰精。以刚而立,以健而行,以中而用,元德之成物也。以中而用,则其为健也,莫能穷之;以健而行,则其为刚也,莫能折之。成物而还,止一而静,则有正焉。纯者止一而不亏者也,粹者止一而不驳者也。庄子曰:「素也者,谓其无所与杂也;纯也者,谓其不亏其神也」。一之所致,至乎抱一之精而尽焉。神者,天道之至;精者,天德之至。扬子曰:「天奥西北,郁化精也」。太始冥冥,无有无形,含孕庶类,运动百化。穷则更生,终则有始。一阳之萌,万形以分。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勾者出,萌者达,蛰者昭,角觡生,羽翼奋,莫制之者,乾元之刚,不亦至乎!
先王之应时也,春将务作,夏将务讹,秋将务成,冬将务易,观日而后知焉。先王之授时也,于春之中则使民隩,观星而后知焉。春且至矣,而弗平秩,何以行事?春且中矣,而民弗析,何以立功?是故官敏事,农敏功,与时盈虚,与时因革而已。
制治之道,有任无为者,然后可以出法而应物;有任有为者,然后可以行法而立事。稷之播种、契之敷教、皋陶之作事、垂之共工、伯益之虞、伯夷之典礼、夔之典乐、龙之纳言,行法者也。苟无出法之人,论道而揆之,则虽八官之烛理,有能蔽之者,非所谓亮采。荣者或辱,成者或败,非所谓惠畴。是故舜之命九官也,禹宅百揆为之先焉。八官以序,各任其事。要在大禹,详在八官。道所揆,晦者斯光,窒者斯通,辱者斯荣,败者斯成,无失职之虑,而况八官以其才之所长而专其任哉?
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明君礼下以恭,致君子也;取民以俭,致野人也。致君子则使之正经界,均井田,平谷禄,为治野人之计也;致野人则使之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为养君子之计也。
管仲、晏子,非王者之佐,孟子耻以此自待。故曰:「管仲,曾西之所不为也,而子为我愿之乎」?齐桓、晋文,无王者之道,孟子耻以此待其君,故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