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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奉大夫陆公墓志铭元丰七年十二月 北宋 · 陆佃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〇九、《陶山集》卷一四
之皇祖吏部郎公,讳轸越人也。
真宗仁宗,在馆阁最久。
华文质行,粹美无疵。
为子若孙,若其从子,安承善训,随性之厚薄,各有得焉。
盖得其质素,不为表襮,以能政事者,公也。
公讳琮,字宝之吏部再从子也。
幼孤,吏部自教养之。
公亦感愤,为学甚力,能如吏部意,乃任公为郊社斋郎
吉州龙泉主簿南康军星子县寿州寿春县,知虔州石城、虔化两县,又知江宁府上元县,知连州通判润州,又知处州,最后根括两浙路盐钱。
官八迁,至朝奉大夫
勋四转,至上轻车都尉
公为虔化少保赵公抃辟也。
邑号难治,风俗坏久矣。
至于子辗父足,弟捩兄臂,自其意为之者,莫怪也。
无几何,有翁在庭,诉其子殴者,问之,真是也,使腰以石,沈诸江。
若是者杀三人焉。
于是一邑大惊,俗骤变,子为后以孝,弟为下以恭,人或以比邺令杀为河伯娶妇者。
润州也,岁大饥,斗米钱三百,疫继作。
公方摄州事,图所以救恤之方备至。
适有官舟溺米数万石,有司请曝之入州廪。
公尽使贷民,人用以济。
馀所在大略亦如此。
而尤清慎,盖去寿春,尝有以饯千缗、千石,半途赆者,公不顾。
公为人尚气节,对宾客不改越音。
言虽无华,然意所造,自有馀趣,老犹赋诗。
以公馀观史,以俸馀买书,曰:「吾以此终身,亦以此遗子孙可矣」。
娶杨氏,封金华县君光禄卿玙之女。
五子:俣,早卒。
侁,今为太庙斋郎
俛、杰、僎,举进士
皆勤孝有立,有公之风。
四女:长以疾在室,次适进士定国,次适庐州舒城县主簿章劭,次适奉国军慈溪县主簿
孙男五人,女二人。
春秋六十有六,元丰五年十月八日以疾卒。
宣州清流乡安山之原,其日元丰七年十二月乙酉也。
公在上元时,今王荆公为州,多任之事。
尝卧疾,幽屏一室,有神人告曰:「汝寿尽此,然阴有功在物,当延二八」。
迨公之亡,果十有六年也。
曾祖郇。
祖仁旺,赠太子中允
父明,赠朝奉大夫
噫!
寓言十九,重言十七。
今诸孤不以公籍外论之,而属佃为。
若佃之言,岂足以重公也?
亦论次之如此。
铭曰:
猗欤大夫,维政之优。
威在为邑,惠在为州
威也如何,子孝而矶。
墙无谗阋,室无勃溪。
惠也如何,爰衣爰食。
水无龟手,路无踣。
亦有清白,化墨为廉。
子孙保之,国人是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