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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天地议(二 元丰三年五月 北宋 · 陆佃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〇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
谨按春秋》:文公三十有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
左氏》曰:「犹三望非礼也。
望,郊之细也,不郊,亦无望可也」。
据此,不郊乃无方望,则有遇祀天地神,而有方望之事明矣。
故《礼三正记》曰「郊后必有三望」。
先儒以为天布功,是以祭天及之,皆于郊之明日
且地之神以缘天遍祭,则虽祭地祇,实亦事帝而已
故《中庸》曰:「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
窃观张璪所请,陛下亲郊夏日至祀地,自如议。
其冬至祀天明日,准古方望之事,因令祀地北郊,而以海岳四渎山林川泽之神,凡在圜丘壝陛旧从祭者,皆得与享;
亦遣冢宰摄事,并如夏至祀仪
是则亲行大礼合祭虽革,而天地之神自得同类以礼从祀,以昭陛下天亲地之义。
然而郊后必有方望之事,经證明白,固当考复。
至于祠地虽未有显据,而臣以伦类求之,方望且祠,则地祇助天布功,又其大者安得而遗也!
谨按《舜典》,类有上帝无日月星辰,禋有六宗而无太祖山川而无大祇,《周官·大宗伯》祀有上帝而无五帝有司中、司命而无司禄,祭有社稷五祀而无大祇,有岳而无四渎,有山林川泽而无丘陵坟衍享有先王而无先公,则祀所秩,上下比义,皆从可知故也。
恐臣末学,所论尚不至,乞以圣意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