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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温公布衾铭记元祐三年七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四七、《范太史集》卷三六、《皇朝文鉴》卷八三、《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四四、自警编·俭约、《古今事文类聚》续集卷二一、《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外集卷三九、《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古今图书集成》文学典卷一五六、乾隆《解州夏县志》卷一二
温国文正公所服之布衾,隶书百有十字,曰「景仁惠」者,端明殿学士范蜀公所赠也;
曰「尧夫铭」者,右仆射高平公所作也。
元丰中,公在洛,蜀公自许往访之,赠以是衾。
先是高平公作《布衾铭》以戒学者,公爱其文义,取而书于衾之首。
及寝疾东府,治命敛以深衣,而覆以是衾。
公于物澹无所好,唯于德义若利欲。
其清如水,而澄之不已;
其直如矢,而端之不止。
故其居处必有法,动作必有礼。
其被服如陋巷之士,一室萧然,图书盈几,终日静坐,泊如也。
又以圆木为警枕,小睡则枕转而觉,乃起读书。
盖恭俭勤礼,出于天性,自以为适,不勉而能。
与二范公为心交,以直道相与,以忠告相益,凡皆如此。
其诚心终始如一,将殁而犹不忘。
某观公大节与其细行,虽不可遽数,然本于至诚无欲,天下信之。
故能奋然有为,超绝古今。
居洛十五年,若将终身焉,一起而功被天下,内之婴童妇女,外之蛮夷戎狄,莫不敬其德,服其名,唯至诚故也。
公兄子宏得公手泽纸本于家,属某序其本末,俾后世师公之俭云。
元祐三年七月壬子范某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