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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俗文 其二 爱兄弟 北宋 · 郑至道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一三
兄弟者,同受形于父母,一气所生,骨肉之至亲者也。
《诗》曰:「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死丧之威,兄弟孔怀」。
言死丧则相恤也。
又曰:「脊令在原,兄弟急难」,「兄弟阋于墙,外禦其侮」。
言患难则相救也。
卫宣公有子二人,曰伋、曰寿。
伋被谤,宣公遣往齐,使盗待于路,欲杀之。
寿知以告伋,使勿去。
伋曰:「弃父之命,不可」。
寿遂先行,为盗所杀,伋后至,曰:「寿何罪?
请杀我」。
盗又杀之,故诗人作《二子乘舟》之诗,思之也。
晋王祥王览,异母兄弟也。
母朱氏待不慈,被楚挞,年数岁,辄涕泣抱持之。
朱氏屡以非理使辄与俱,又尝使妻,妻亦往共之,朱氏患之,乃止;
又尝使人以毒酒杀知之,与争酒饮,朱氏遂夺之。
自后朱氏与馔,必先尝之。
夫异母兄弟犹如此,况同母乎?
南唐江州陈氏,七代同居,族人数百口,每食,铺广席,以次就坐;
又犬百馀头,共食一槽,一犬不到,馀犬为之不食。
禽兽犹如此,况于兄弟乎?
今尔百姓不明礼义,悖逆天性,生虽同胞,情同吴越,居虽同室,迹犹路人;
以至计分毫之利,而弃绝至恩;
信妻子之言,而结为死怨:岂知兄弟之义哉?
后汉薛包好学笃行,弟子求分财异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
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
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
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习,身口所安也」。
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
呜呼!
兄弟叔侄之不和,皆因争财之不平,使能少慕薛包之风,岂复有争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