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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院记政和二年九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栾城第三集》卷一○、民国《眉山县志》卷一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旌善广福禅院者,先公文安府君赠司徒坟侧精舍也。
先公既壮而力学,晚而以德行文学名于世。
夫人程氏追封蜀国太夫人,生而志节不群,好读书,通古今,知其治乱得失之故。
有二子,长曰轼,季则辙也。
方其少时,先公、先夫人皆曰:「吾尝有志兹世,今老矣,二子其尚成吾志乎」!
辙兄弟虽少而仕,亦流落不偶,年几五十,乃始得还朝。
兄气刚寡合,已入复出。
辙碌碌无能轻重,五年而至尚书右丞,与闻国政,以故事得于坟侧建刹度僧,以荐先福。
坟之东南四里许,有故伽蓝。
陵阜相拱揖,竹深茂,相传唐中和中任氏兄弟所舍也。
辙以请于朝,改赐今榜,时元祐六年也。
既三年,兄弟皆以罪废,南迁海上。
又六年,蒙恩北归。
兄至毗陵以病没。
辙中止颍川,不能归。
又五年,前执政以黜去者,皆夺坟上刹。
又二年,上哀矜旧臣,手诏复还畀之。
坟之西南十馀步有泉焉,广深不及寻,昼夜瀵涌,清冽而甘,不涸,不溢。
自辙南迁,而水日耗,至夺刹遂竭。
父老来告,辙惕焉,疑获谴于幽明,徬徨不知所为。
而手诏适至,泉亦滃然而复。
山中人皆曰:「诏书乃与天通耶」?
辙闻之,溯阙而拜,以膺上赐。
久之,乃为之记,使世世子孙,知兹刹废兴所自,以无忘朝廷之德。
政和二年壬辰九月乙卯朔六日庚申中奉大夫护军栾城县开国伯赐紫金鱼袋苏辙记。